該不該讓老公去見前妻的孩子_做為后媽怎樣才能接受老公和其前妻的小孩?
特邀律師
我的觀點是:這樣的問題已經涉及到兩個人的原則性問題,不能同意。
老公這次給你提出帶上前妻和他們的孩子出去旅游,你大度,你同意了。下次老公提出帶著前妻和他們的孩子回家來住一晚上,你還大度,你又同意了。直到有一次,你老公給你提要求,他要帶著前妻和他們的孩子出去玩不帶你,他要帶著前妻回家來過夜,讓你回避,你還要大度同意嗎?
約法三章,原則性的問題不能觸碰
老公離婚,有前妻,還有孩子,作為現任妻子接受他就要接受他的過往,這都無可厚非,誰沒有點過往歷史能成長?
但是,越是這種有婚姻歷史背景的人就越要注意和前妻因為孩子交往時把握好一個度。不能拿著孩子的事,沒有邊界地和前妻交流到好過離婚前。這樣叫現任情何以堪?一定要考慮現任的感受。
不管咋樣,你們的既往已經成歷史了,因為孩子不得不還得在離婚后相互扶持把孩子養大成人,如果處處拿孩子為借口經常湊一起超過了現任的可接受程度,那就過了,沒有原則的婚姻還叫婚姻嗎?
所以,遇上這樣的情況,兩個人就應該約定好一些原則性的規定,誰也別輕易觸碰,尊重愛人,尊重自己。
沒有底線,一味忍讓,不是善良,而是懦弱
不要以為這樣的“三人行”行為可以長期以往,一旦形成了習慣,最先承受不起的就是現任。
你這樣一再地謙讓會讓老公上癮,他每天光明正大地徜徉在前任和現任中間,為所欲為。一開始他覺得對你愧疚,時間一長,他就覺得理所當然,再到你受不了時,他返回來就會指責你小雞肚腸,不可理喻。
發生這件事的始作俑者就是你自己。不要以為什么事忍讓就是美德,那是你在引火燒身。這種事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你需要做的是把類似這樣的狀況扼殺在萌芽狀態!
孩子是老公的,前妻已經不是,你才是他的妻子
一定要讓老公意識到,你才是他老婆。他的孩子你不會阻撓他撫養成人,但是前妻不行。
凡事,為孩子做時涉及到前妻,就要考慮你的感受,你所在意的,他都應該有所保留。否則馬上就會回到過去,甚至比過去還好。
因為很多時候,也許不是夫妻,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考慮時,更容易交流,反而不會吵架,弩拔劍張,更好相處。
畢竟他們曾經相愛過,不要小覷他們的曾經。不加克制,很可能死灰復燃。那你呢?眼睜睜看著他們破鏡重圓,你倒成了第三者嗎?
總之,原則性問題,不能觸碰,孩子的事,無從干涉。前妻不行。所以,老公跟你出去旅游,要求帶上孩子可以考慮,前妻免談。
如果是公婆邀請前兒媳來吃飯,那么就讓公婆在他們自己的家里宴請,你和你老公不參加就是;如果你們和公婆住在一起,那么你就帶上你老公去外面溜達一天,正好二人世界;如果你老公不愿意回避,那么,這一家人是生病了,可以下藥治療……
我始終不認為我是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