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收資本實繳需要驗資報告嗎_實收資本與實繳資本區別?
特邀律師
1、先要找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告訴他你要實繳資本,他會給你出具驗資報告)2、然后你確定實繳資本的銀行和賬戶,讓這個銀行給你找的會計師事務所發一封詢證函3、股東轉賬到銀行(轉賬時注明“投資款”)4、把轉賬憑證發給會計師事務所,讓他們和銀行對賬,出具驗資報告即可5、帶上驗資報告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和營業執照身份證..到工商局辦理變更。6、然后再去變更稅務7、變更完后,20個工作日內到網上公示系統公示注冊資金變更的信息。
絕大多數公司不再需要驗資。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記就可以了。 新公司法刪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條。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這表明未來設立新公司在登記過程中不再需要經過驗資程序。 但是新公司法中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以下行業的公司因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仍然需要驗資:
1、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商業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3、外資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5、信托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6、財務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7、金融租賃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8、汽車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9、消費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0、貨幣經紀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1、村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2、貸款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3、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4、農村資金互助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5、證券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6、期貨公司:《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17、基金管理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18、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19、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保險經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0、外資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21、直銷企業:《直銷管理條例》
22、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
23、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24、勞務派遣企業:《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5、典當行:《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6、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7、小額貸款公司:《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另外,外資企業任何行業均需驗資,需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一、實繳資本的相關規定
1、一般類型公司
現行政策是認繳制,規定(約定)認繳時間期限,或10年或20年,認繳期到仍然未實繳的,還可以向行政管理部門延期。
2、期貨、證券等金融行業的公司
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時,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實繳法定注冊資本并提交驗資報告。
二、認繳100萬,未實繳100萬的風險
1、有限公司或稱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換言之,認繳資本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上限,雖未實繳。認繳資本不是越大越好。
2、稅務風險
1)、對公司來說,注冊資本沒有實繳的部分所對應企業等額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不能稅前扣除。簡單說來,就是假如公司注冊資本100萬,約定2027年12月31日繳納完畢,但是公司一直沒有實際繳納,公司如果在2028年借款100萬,這100萬的利息不允許所得稅前扣除!
2)、自然人股東在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收入和股權原值確定會有偏差,造成個人所得稅存在較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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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新的認繳制度的意思不需要驗資,注冊是無需提供驗資報告,也就是不需要在注冊時提供全額注冊資本金。認繳期限和金額自行設定,在期限內繳納即可,認繳后自行在網上公示。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將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放寬了注冊資本登記條件。注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具體內容是: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認繳登記制度,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認繳制已經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數情況會用到。絕大多數公司不再需要驗資。直接到工商局去登記就可以了。
哪些情況需要驗資
1、設立驗資:新成立公司,公司的名稱確定下來,去銀行開驗資戶,存入注冊資金后就需要去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2、變更驗資:公司成立一陣子后,決定增資時,去銀行開一般戶存入增資款后,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驗單位申請變更登記的注冊資本變更情況進行的審驗。
3、驗資分為設立驗資和變更驗資。驗資,是指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
以前驗資是因為工商注冊登記時需要審查注冊準備到位情況,要求提供驗資報告。現在可以先登記,再申請基本賬戶,然后股東根據章程規定的期限繳納出資款。只要是股東名義轉入或者繳入賬戶,進賬單或者現金繳款單注明出資款,會計就可以列實收資本。繳了多少記多少。驗資不驗資根據需要,比如有某些政府部門辦理其它手續需要、銀行需要、或者股東自己需要。如果沒有任何方面需要也可以不驗資。
一、新公司不驗資,實收資本不用填注冊資金。二、企業未實際投入資本的話,實收資本科目為無數據。待實際投入資本后,會計分錄是:借:銀行存款貸:實收資本三、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方式。四、其次,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五、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舉例說吧:工商登記注冊資本1000萬元,如果分期繳納,第一期繳納500萬元,則在第二期繳納前的實收資本為500萬元。工商登記注冊資本1000萬元,股東A認繳800萬元,股東B認繳200萬元,如果分期繳納,股東A第一期繳納400萬元,則股東A實繳出資額為400萬元。認繳出資額是指公司各股東承諾應向公司繳納的資本數額,各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之和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后就是公司的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應該在公司章程里明確記載。實繳出資額就是各股東按照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實際繳納的出資額。2014年3月1日前公司注冊登記既要登記注冊資本(認繳額)也要登記實收資本(實繳額)。公司法修訂后公司注冊只登記注冊資本,不再登記實收資本,所以注冊登記時不要驗資報告了。這是登記制度的改革,過去是"實繳登記制",實繳資本到位才能登記設立。現在是"認繳登記制",股東認足出資額就能登記設立。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是兩個概念,不能混淆的。而且無論是"認繳登記制"還是"實繳登記制",股東都要"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公司法第二十八條)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