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闖民宅傷人是什么罪_私闖民宅打人搶劫是什么罪?
特邀律師
有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
可以參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所謂"私闖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經住宅主人許可或有權機關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參照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私闖民宅,拒不退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對于砸東西的行為,參照我國《刑法》第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本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即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私闖民宅打人,首先要分清“有罪”還是“無罪”。
1、看“私闖民宅”是否構成犯罪?如果“私闖民宅”是指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要求退出仍拒絕退出,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寧的,構成刑法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這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未經允許,不顧反對、阻擋而強行進入;另一種是主人開始沒有反對進入,但后來要求其退出。那么,私闖民宅打人,包括情形:(1)、如果行為者氣勢洶洶地闖入打人,主人不會同意其進入,一般就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2)、開始不反對其進入,后其打人后要求其退出,而不退出,一般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3)、開始不反對其進入,后其打人后要求其退出,其立即退出,不構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要看有無造成“輕傷”以上(輕傷、重傷、致死)。(4)、開始不反對其進入,后其打人后,也沒有要求其退出,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要看有無造成“輕傷”以上。
2、看情節輕重。如果“情節顯著輕微”,那就不認為是犯罪。比如打人是“輕微傷”以下,沒有大礙。同時私闖民宅的行為者與主人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親戚、至好朋友,也沒有大的利益沖突,事后可以諒解。等等。如果“不認為是犯罪”,還可能屬于“違法侵權”,要負賠償、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其次,如果達到了犯罪程度,是屬于故意傷害罪,還是屬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要看私闖民宅的目的、故意傷害的程度,主要是故意傷害的程度。如果侵入就是為了打人“教訓人”,致使主人輕傷以上,那應算故意傷害罪。如果打人沒有造成“輕傷”,按“非法侵入住宅罪”論處。不按數罪并罰處理。
我國現有的刑法應該修正,對非法闖入私人住宅者,宅主可以行使保衛家人的責任,萬一非法闖入者被打行重傷或被打死,都屬正當防衛,決不能讓非法入侵者傷害到家人再進行自衛,那就等于沒有起到保護家人的目的。家就像一個主權國家一樣,對非法入侵者決不能心慈手軟。但是前提是國家需要立法,保護公民住宅安全,否則家就不是安全的港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