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隱瞞繼承人_房產過戶可以隱瞞繼承人?
特邀律師
一種情況是,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前,利用自己與被繼承人生活在一起的便利條件,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而被繼承人由于意志不清、依賴該被繼承人生活等原因,對此不聞不問。被繼承人去世后,其他繼承人發現被繼承人的房產已經過戶,才知道自己的權利收到損害。這時其他繼承人應當怎么辦呢?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在被繼承人生前辦理的房屋過戶應該屬于贈與,那就要審查贈與是否成立,有沒有贈與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過戶時手續是否齊全,如果贈與不成立或者過戶手續不齊全,則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房管局為其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的具體行政行為,收回已為其頒發的房產證。然后再起訴請求分割遺產。這里需要分兩步走,前一個是行政訴訟,后一個是民事訴訟。
另一種情況是,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之前,繼承人中的一個或者幾個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遇到這種情況,其他繼承人可以在得知自己權利收到侵害之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遺產。
看你是否已經出具公證書了?正常情況下的財產繼承公證,公證處會先要求你們提交老人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的身份資料,如果真的被你們能隱瞞那位繼承人,公安戶政也要承擔責任的。就算真的已經出具了公證書,在那位所隱瞞的繼承人沒有和你們產生產權糾紛的情況下,即不主動去產權登記部門提出異議,那么已經登記在你名下的產權證還是有效的。如果那位所隱瞞的繼承人的與你們有產權糾紛,主動到產權登記提出異議,那么你的產權證失去有效性,只能重新公證或通過法院解決繼承權糾紛。這些都是民事糾紛,不是犯罪,公安不會介入這些產權處理問題抓你坐牢拘留的。綜上,一切看你們那位所隱瞞的繼承人的意思。
遺產繼承不可能會瞞過繼承人,因為房屋過戶一般來說都要求房主本人到場,就算本人沒法到場,建委一般也會要求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所以沒有人能繞過這點,更不要說要求更加嚴格的繼承了。凡是涉及到繼承的,建委都會要求出示遺產繼承的公證書或者法院的裁定、判決,而這些法律文書必須所有繼承人都在場的情況下才能制作,因此理論上不存在隱瞞繼承人的問題
1. 你確定你是代位繼承人?只有你父親先于你爺爺奶奶去世的情況下,你才有代位繼承你爺爺奶奶遺產的權利。
2. 如果確實是你父親已經先于你爺爺奶奶去世,在你爺爺奶奶沒有留下有效遺囑的情況下,應該按法定繼承處理,可是你是代位繼承人。
3. 如果你姑姑和叔叔伯伯向買受人和住建局隱瞞你的情況:是有可能將房產過戶給個人名下的,但這種做法不合法,侵犯了你的遺產繼承權。
4.你可以在知道房產已經過戶的情況下,找你叔叔、伯伯、姑姑們理論,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他們。
房產繼承過戶費用:
1、繼承公證費。按照評估價的2%或受益額的2%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房產評估費用
0.1%-5%不等。(按照你房產的價值來判斷)
3、房產繼承過戶費用
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交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房產繼承過戶流程與所需資料比買賣過戶、贈與過戶更多更復雜,但是繼承過戶所需要的費用較少,基本上費用都是固定必須繳納的。所以不存在省錢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