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全責方_交通事故全責方要出庭嗎?需要注意什么?
特邀律師
當然可以起訴無責方!在有機動車的交通事故中,無責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無責方駕駛機動車與全責方發生了交通事故,全責方因該事故遭受損失的,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主張自己的損失,而且是有法律依據的。
一、要求賠償的損失要具體存在。
就是說全責方主張的損失是行為該事故而發生的。對于損失提交足夠的證據予以證實,明確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無責方賠償是有條件的。
交強險無責賠付雖名為“無責”,但并不是無條件的賠償。交強險無責賠償必須以無責機動車是否與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系為前提。無論是人身損害還是財產損失,無責方機動車均應與受害人所乘坐車輛或財產損失車輛發生碰撞或接觸,對受害人的人身損害或損壞財物實際產生了作用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碰撞”賠償原則。
三、無責方賠償數額是確定的。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別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
附: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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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建議盡量出庭。為什么要出庭,實際上就是通過出庭,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對于原告方不合理的訴求進行剔除,切實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主要是認真核實原告方的訴求是否合理,計算是否正確,保險公司的抗辯是否合理合法。以下舉幾個例子說明這個問題:
a、被告要求承擔自己誤工費和所開商店停業的經濟損失。
原告抗辯:已經計算誤工費,開商店的損失不屬于直接經濟損失無需賠償。
b、被告要求賠償營養費,每天五十元。
抗辯:營養費必須提供相關證據,例如醫院醫囑,診斷證明或者鑒定結論,否則主張營養費缺乏法律根據。
c、被告主張三十年的陪護費。
抗辯:根據法律規定,陪護費最多主張二十年,根據本案情況,原告傷情逐步好轉,不同意一次性計算二十年,同意先按十年計算,十年以后確實需要的可以重新主張。
d、保險公司不同意承擔訴訟費、鑒定費。
抗辯:根據法律規定,訴訟任何一方都由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輸贏比例承擔訴訟費的義務,保險公司既然是訴訟一方不能凌駕于法律之外,也應當按比例承擔訴訟費、鑒定費。
e、原告主張的交通費兩千元,車票都是連號的。
抗辯:原告的車票真實性有問題。原告家到醫院僅僅一公里,同意按每天五元公交車票共計二百元。
f、原告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19萬元。
抗辯:原告被扶養人生活費,應當由所有的撫養人承擔。原告方的被扶養人,實際上有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原告依法承擔其中的四分之一即可,同意按19萬的四分之一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計4.75萬元。
等等。
另外,如果原告訴訟請求不多,保險賠償足夠,可以適當放寬抗辯。
其實這種情況下,原告方的工作量較大,被告方相對來說工作量不大。個人看法,重點做好以下事情。
第一,把原告方的起訴狀副本仔細研究一下,看看他們的訴求是什么?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計算方法是否正確。
第二,最重要的事情是庭審階段,仔細核實對方的訴訟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計算是否有問題,有沒有多算、多計的問題,證據是否靠譜等等。
以下舉幾個例子說明。
1、誤工費。是否提供了單位考勤表、工資卡流水、納稅證明。否則只能按當地平均工資計算。
2、醫療費。病歷、用藥明細、收費單子的相關內容是否異議對應。是否有與交通事故無關病情的診治費用,是否有掛床問題,用藥是否合理。
3、交通費票據日期、面額、起止地點、歷程,車票注明的姓名是否相符。
4、被扶養人是否有無收入的證據,撫養人、被扶養人的人數是否有足夠證據支持。
5、保險公司抗辯是否合理,是否有該賠不賠的問題。
6、其他問題。
等等。
以上回答供參考。
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是很多人一時不小心而導致的,既然是全責就應該負起全部責任。對方已經起訴,作為自己怎么辦呢
第一,寫出答辯狀,根據民訴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曰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另外,在答辯的過程中,對原告在訴狀中請求的事項是認可,還是不認可。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給原告。
第二,向法院提供相關證據:答辯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車輛的行駛證復印件,駕駛證的復印件,車輛的保險單據及相關證據。
第三:開庭審理等。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