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法律保護不同的主體_民事主體的哪些權利受法律保護?
特邀律師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痉梢罁俊睹穹倓t》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第三條規定,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條規定,未成年人指未滿十八歲的公民。未成年人作為我國歷來高度重視并加以保護的特殊群體,除享有一般主體都享有的大多數權利外,國家還通過立法在不同的法律中賦予他們許多特殊的權利,旨在體現和落實對未成年人實行特殊保護的政策。
民事主體權利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
人格權,是法律規定的作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所應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①姓名權;②榮譽權;③名譽權;④生命權;⑤身體健康權;⑥自由權;⑦肖像權。
身份權,指因民事主體的特定身份而產生的權利,主要包括:①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利;②監護權;③公民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身份權,即親權;④繼承權。
有以下區別:
1、保護方式不同:
社會保護是指在社會生活中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它歸根到底是要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司法保護是指國家執法機關和國家其他行政機關對未成年人駛時的一種特殊保護措施。 注意,他是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的!
2、保護定義不同:
社會保護的保護對象是不特定的。司法保護的保護對象是特定的。比如關停黑網吧屬于社會保護,它保護的不是某一個人,而是廣大青少年。
司法保護的主體是公檢法機構。比如你的案例中,主體是公安機關,那就是司法保護。
3、保護對象不同:
社會保護是指在社會生活中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它歸根到底是要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營業性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
司法保護是指國家執法機關和國家其他行政機關對未成年人駛時的一種特殊保護措施,是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訴訟未成年不公開審理。
在中國,制定法律的主體有很多,根據法律的內涵不同有以下兩種區別: 廣義的法律包含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以及國務院和部分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不同主體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其具體名稱各不相同,但都有法律效力,是法院審判案件的依據。 狹義的法律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 還有一個主體是最高法院,其制定的司法解釋同樣有效力。
-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中的“平等”可以作如下解讀:
- 1、任何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即在我國無論是公民還是法人,無論是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還是機關、事業單位法人,無論是當事人的單位大小、職位高低、經濟實力強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沒有依賴、從屬的關系,也不存在任何特殊的民事主體;
- 2、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平等地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不允許只享受權利而不承擔民事義務,或者只承擔義務而不享受權利的不平等的現象存在,不允許任何民事主體在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中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 3、任何民事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都平等地受到法律保護,絕不允許因主體單位大小、職位高低、經濟實力強弱等情況的不同而在適用法律上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