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還被起訴后變成詐騙罪_老賴一直不還錢會構成詐騙罪嗎?詐騙罪怎樣定義?
特邀律師
有能力拒不執行玩消失法院都沒辦法,拒不執行罪形同虛設,才會造成今天越來越多的詐騙犯效仿,這是快速致富捷徑法律法規的漏洞。
銀行只是要你還款,有錢的話,先還個三四千進去,別一分不還就行。
民間借貸是民事糾紛,詐騙是刑事案件,這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適用的是不同法律規定。
很多債權人因為債務人沒有償還債務而認為是詐騙,并到當地派出所或經偵大隊報案,得到的答復基本都是同樣的,公安機關認為屬于民間借貸糾紛,告知債權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債務。
詐騙罪是行為人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使受害人陷入處分財產的錯誤認識,受害人基于認識錯誤處分了財產,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且數額較大。所以,是否屬于詐騙需要到根據更具體的情況去認定對方是否采取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行為方式,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而對于民間借貸來說,因為借貸雙方基本都是屬于親朋好友之類的關系,并且在借款時已經明確這是屬于借款,所以債務人沒有按約定償還債務,也很難認定為詐騙。即便債務人沒有根據借款時的用途使用借款,這個也只是一個違約行為,基本不會認定為詐騙。
但不管怎么樣,欠債還錢這個既是情理,也是法律規定,所以還是需要盡快解決相應的債權債務糾紛。
借條上寫了如到期未還,定義為詐騙,闊以以詐騙報案嘛?
這個恐怕是不能這么認定。這里說說我之前遇到的一個案件。當事人之間其實屬于民間借貸糾紛,但出借人一直認定借款人屬于詐騙。借款人自己其實也不懂,也確實沒有能力還款,最后經不住出借人的折騰,便跟著出借人一起去派出所報案,想著自己去自首還能從輕減輕處罰。不過公安機關還是認定雙方屬于民間借貸糾紛,最后在派出所簽訂了一份還款協議。
借貸和詐騙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適用的是不同的法律關系。雙方當時確實是民間借貸關系,那因為資金原因無法清償債務,那這個也不屬于詐騙。即便以詐騙報案,公安機關也是告知你們通過訴訟解決糾紛。對方若是到期沒有償還債務,建議還是通過訴訟解決,及時申請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