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糾紛與民間借貸糾紛_民間借貸和職業放貸的區別在哪里?
特邀律師
北京律師團隊
咨詢不收費,免費提供專屬維權方案!
北京知名律師事務所,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團隊有著深厚的理論知識、豐富的辦案經營、認證負責的職業精神,以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切實維護當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
1、欠款糾紛和民間借貸糾紛不是一回事。2、欠款糾紛,是指因各種基礎經濟關系而發生欠款糾紛。如因買賣合同拖欠貨款而發生的欠款糾紛;因服務合同拖欠服務費而發生的欠款
1、欠款糾紛和民間借貸糾紛不是一回事。
2、欠款糾紛,是指因各種基礎經濟關系而發生欠款糾紛。如因買賣合同拖欠貨款而發生的欠款糾紛;因服務合同拖欠服務費而發生的欠款糾紛等。
3、民間借貸糾紛是指因資金借貸而發生的借款糾紛。僅指特定主體之間在借貸現金過程中而發生的一種糾紛類型。
《最高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一、什么是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是一種歷史悠久、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主要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為標的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不屬民間借貸范疇之列。
二、什么是職業放貸?
指的是從事高息放貸,即民間俗稱的“放高利貸”的個人,或是資金實力強但掛著投資擔保公司的名頭,向個人或企業從事民間放貸的個人。
屬于借款合同糾紛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二者范圍主體不同,民間借貸糾紛是發生在自然人、企業之間的借貸關系,貸款糾紛是發生在自然人、企業等與金融機構之間的糾紛。建議當面咨詢律師。
【版權聲明】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律師投稿,刊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于本網聯系,我們將予以及時更正或刪除。
【在線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