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四個月離婚彩禮退嗎_結婚四個月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特邀律師
謝邀請!我仔細閱讀你來信。婚前男方一共花30萬元,……鬧離婚女方愿退24萬元。畢竟結婚4個…啦!…。你損失6萬元不算什么吃虧?!婚姻不能建立在金錢上!婚姻不是金錢的交易!婚婚自自,離婚自由!女方提出離婚你只能面對!不要想的太多。性生活不協調可以離婚!對雙方有利!不要糾結!好聚好散!錢是身外之物,不要過于斤斤計較,患得患失。況且女方夠意思,隨你意大部彩禮退給你!你是男人要有點出息!不多說了!
首先,能不離最好別離,畢竟時間這么短,新婚有摩擦很正常。
其次,如果非離不可的話,建議首先考慮協議離婚。
第三,如果對方不同意離的話,只能訴訟離婚,但法院一般不會支持,會告知6個月之后再起訴。
法定的退還彩禮的條件有:1、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彩禮必須退還;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3、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一)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的,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并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不是自己勞動所得,你自己覺得呢?
這個世界上的人都是不勞動者不得食呀。
男人結婚給彩禮錢,這也是現在社會風氣不太正常了。彩禮越要越多。
自古男婚女嫁很正常的事。男方家給彩禮是象征性的禮節。也是吃飯穿衣看家檔。女兒出嫁娘家培送也是看家檔。誰家也不會出現訛要彩禮的情況。
這幾年結婚要的彩禮越來越多。有點跑偏了。
離婚男方要你退化彩禮錢很有可能。
你們二位結婚是情投意合結婚。
為什么要離婚呢?
婚姻是神圣的事情,不能當做兒戲呀!
生活中難免有磕磕碰碰,兩個人需要溝通。
我覺得生活中夫妻有矛盾誤會很正常。
夫妻生活吵架拌嘴也會有。
離婚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離婚是傷害。
不要考慮離婚退彩禮了!
兩個人好好溝通一下,好好過日子吧!
結婚后的生活是最現實的,沒有了戀愛時候的甜甜蜜蜜。結婚后兩個人不用偽裝了,生活中就會暴露出每個人的缺點很不足。
多找對方的優點,忽略地方的缺點。兩個人慢慢的磨合就會好了。
千萬不能走離婚這條路。
這條有坎坷和荊棘。
聰明人不會放棄自己的婚姻。
自己的婚姻在生活中努力經營會越來越好!
我說的話有沒有道理你仔細想想吧!
離婚后可能你會后悔。
我是春韻劉姥姥,你有困惑我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