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中的出票人是誰_什么是匯票的出票人?
特邀律師
不是的,我們平時說的出票人是指的出票的企業(yè),出票銀行是指的承兌銀行。可以參考銀行承兌匯票的定義:銀行承兌匯票Bank's Acceptance Bill(BA)是商業(yè)匯票的一種。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fā)的商業(yè)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簡單的說就A企業(yè)向B企業(yè)買東西,B企業(yè)付給A企業(yè)的錢,但是這個錢不是立刻就能用的一半都是3-6個月之后才能拿到。而且這個錢是由銀行承兌,到期之后持票的企業(yè)可以到承兌行無條件解付,拿到承兌匯票上面金額的錢。
你說的出票人應該是指的A企業(yè):比如XXX有限公司。
匯票的概念: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fā),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一定期限內,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款項的票據。所以付款人不一定是出票人!付款人多數情況是出票人的債務人,出票人是付款人的債權人,就像信用證中的開證行,運用自己的銀行信用開出信用證,向出口商允諾只要出口商出口貨物并相符交單,就會付款。所以是出口商簽發(fā)匯票,要求付款人(開證行)付款。 另外:國內的匯票,比如商業(yè)承兌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匯票并交付給收款人,收款人向匯票上記載的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應承擔付款義務。這是因為付款人與出票人在出票之前雙方之間存在資金關系,出票人在付款人處有一定金額的款項,或者付款人對出票人負有債務。 所以,國際結算中的匯票和國內結算的匯票,概念上沒有太大的區(qū)別!
匯票是 出票人 簽發(fā)的,委托 付款人 在見票時或在指定的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 收款人 或持票人的票據。匯票有三個當事人。在進出口業(yè)務中,出票人一般是出口商,付款人一般為進口人或進口地銀行,收款人通常為出口地銀行。
也就是出票人開出匯票要求付款人付款給收款人(出票人的有賬戶的當地銀行),這個銀行(收款人)收到外匯后,折成人民幣記在出票人的賬戶上。
簡單地說,本票就是出票人自己簽發(fā)的、對受票人承諾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票據。匯票則是出票人對受票人簽發(fā)的、對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的票據。支票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即存款人要求受票的銀行于見票時立即支付一定的金額給特定人或持票人的無條件的支付命令(票據)。 所謂出票人是指簽發(fā)票據(本票、匯票、支票)的人;付款人(受票人)就是接受支付命令付款的人;受款人(收款人)就是領受票據所規(guī)定金額的人。
銀行匯票的出票人實際是委托人,即委托人向銀行繳納部分或全部票面金額的款項,由銀行開出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或遠期承兌匯票,即該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或承兌銀行。銀行本票則是由銀行簽發(fā)的,以自己(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 1、銀行匯票一式四聯,第一聯為卡片,為兌付行支付票款時作付出傳票;第二聯為銀行匯票,與第三聯解訖通知一并由匯款人自帶。 在兌付行兌付匯票后此聯做銀行往來賬付出傳票;第三聯解訖通知,在兌付行兌付后隨報單寄簽發(fā)行,由簽發(fā)行做余款收入傳票;第四聯是多余款通知,并在簽發(fā)行結清后交匯款人。 2、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現金,現金銀行本票的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 銀行本票可以背書轉讓,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不能背書轉讓;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個月。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持票人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時,未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個人持票人,持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支取現金時,應在銀行本票背面簽章,記載本人身份證件名稱、號碼及發(fā)證機關。
商業(yè)匯票的出票人是除銀行之外的其他單位。銀行匯票的出票人是銀行。 匯票根據出票人不同,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yè)匯票。銀行匯票是匯票的一種特例,就是銀行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合二為一,都是出票銀行。所以銀行匯票的基本關系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兩個。銀行匯票的付款方式是見票即付。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自出票日起一個月。 商業(yè)匯票是匯票的標準形式。它的基本關系人有三個,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商業(yè)匯票都有一定的付款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沒有到期的商業(yè)匯票,付款人是不付款的。商業(yè)匯票根據承兌人不同,又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yè)承兌匯票兩種。 《支付結算辦法》: 第五十三條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fā)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 第七十二條 商業(yè)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第七十三條 商業(yè)匯票分為商業(yè)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yè)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 商業(yè)匯票的付款人為承兌人。 (從以上條文,可以看出銀行匯票和商業(yè)匯票出票人的不同)。
持票人:持票人是除出票人以外的持有票據的人,也就是票據的收款人。
簽發(fā)人:簽發(fā)人是報送上級機關的公文中,發(fā)文機關的負責人簽署姓名。
承兌人:承兌人是指承諾在匯票到期日向持票人支付匯票金額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
出票人:出票人是開立票據并將其交付給他人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
匯票是異地匯款結算的票據。
承兌人是承諾在票據到期日付款的人(其中,銀行匯票的承兌人是銀行,商業(yè)匯票的承兌人通常是企業(yè))。
出票人不論是銀行匯票還是商業(yè)匯票,都是出具該票據的人。
持票人不論是銀行匯票還是商業(yè)匯票,都是持有該票據的人,其中也包括背書人與被背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