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最多扣車是多少天_交警扣車一般扣多長時間?
特邀律師
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會扣壓事故雙方的車輛,但扣押的天數和是不是營運車輛沒有關系。扣押車輛主要是為了對車輛做出各種鑒定,像碰撞痕跡鑒定、車速鑒定、剎車系統鑒定等等。鑒定完畢后就會做出事故責任的劃分,并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下達后,就會放車了。扣車的時間,要是一般事故的,應該在10個工作日做出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后放車。
1、除無證、無牌等違法情形,或者為檢驗鑒定需要外,交警無權扣留交通事故車輛。
2、因檢驗鑒定扣留機動車時限如下:現場調查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委托;檢驗機構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結束鑒定,超過20個工作日需報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最長不超過60日;接到結果后2個工作日內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如有異議,需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縣級公安交警部門批準后另行委托檢驗機構復檢,復檢以一次為限
1,一般來講,在15—30天左右,不超過60天。事故發生后,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俗稱暫扣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 3 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檢驗鑒定,并且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 20 日,超過20日的,應當報上級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 60 日。
3,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警部門處理事故扣車一般是為了檢驗鑒定的需要,通常時間是3天檢驗鑒定結果出來后就可以提車,特殊情況下,經上級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可以延長扣押期限,但最長不超過60天。所以你可以到交警部門紀委或信訪部門投訴要求提車。
一、關于扣車的依據。
如果你沒有其他的違法行為,單純的道路交通事故,扣車的理由只有一個。就是因為查明事故原因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鑒定的。
二、購車時間的長短。
扣車的時間當然一般情況下是以檢驗鑒定的結果確定后為準。第1種情況就是第1次檢驗鑒定完成后,將檢驗鑒定的結果送達給當事人各方,各方均未提出重新檢驗鑒定。那么這個檢驗鑒定結果生效,扣車的法定理由就消失了。
如果第1次檢驗鑒定結果出來以后,有一方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那么就要再重新檢驗鑒定的結果出來以后。一般就可以放車了。一般是不支持第3次檢驗鑒定的。
三、要搞清楚扣車的真實理由。
有時候交通事故扣車也有可能是因為你車有其他扣車的違法行為引起的。比如說沒有購買第三者責任強制險,再比如說你的車涉及到改型等等情況。
四、不得因事故未得到賠償而扣車。
根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因為履行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以當事人未履行行政處罰而扣采取強制措施。同樣的,事故的賠償處于民事糾紛,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事故認定部門不能以另一方未賠償或者未支付搶救費用等進行扣車。
我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更多請關注頭條號@重慶私家車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