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于行政機關依法變更_關于行政許可的變更和延續(xù)?
特邀律師
行政許可的變更,是指根據(jù)被許可人的請求,行政機關對許可事項的具體內容在許可被批準后加以變更的行為。及時的變更不僅有利于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益,也有利于維護國家和社會的利益。而對于違法或不適當?shù)淖兏螅姓S可機關有權予以拒絕。
變更與延續(xù)
被許可人要求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的,應當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xù)。
被許可人需要延續(xù)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但是,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行政機關應當根據(jù)被許可人的申請,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xù)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xù)。
一般來說,行政許可證件是有期限的,被許可人只能在行政許可的有效期內從事許可活動,行政許可超過有效期的,從事行政許可的有關活動便沒有法律依據(jù),是違法的。因此,被許可人需要在有效期屆滿后繼續(xù)從事有關活動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向行政機關申請延伸行政許可的有效期。
A\C肯定不是。因為 當時并沒有違反。B和D我不是很清楚了,都三年沒碰行政了。
得具體看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jīng)生效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所依據(j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予行政許可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jīng)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第六十九、第七十條規(guī)定:行政許可可以撤消和注銷的幾種情況及限制條件,并確立了行政機關由于撤消行政許可給相對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
您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第十五條規(guī)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fā)現(xiàn)所查處的案件屬于其他行政機關管轄的,應當依法移送其他有關機關。不屬于行政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行政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