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贓款追不回怎么辦_詐騙犯被抓后不寫諒解書不退贓款,怎么辦?
特邀律師
依我之見:只有‘’積極退贓‘’于被害人,才會有從寬處理的最終結果。
一,既然參與了詐騙案,根據《刑法》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丶拘役單處或并處罰金的行為,其犯罪情節以‘’數額較大‘’丶’‘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以及根據詐騙犯罪嫌疑人年齡、是否初犯、手段、對象、產生的其他嚴重后果、以及犯罪后‘’是否積極退贓等認罪悔罪‘’等情節作為最終量刑綜合考慮的依據來決定刑罰的輕重。
二,那么,辦案機關對其詐騙罪立案后采取取保候審是什么意思?是釋放了,沒事了?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了嗎?非也。所謂‘’取保候審‘’是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針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立案后為了保證案件辦理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針對的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丶拘留、管制或單處罰金的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不致危害社會,保證能隨傳隨到不誤案件審理,未經辦案機關同意不得離開居住的市縣,并實行人保或財保的‘’雙保制‘’。
三,通過我上述介紹,提問者應該明白了吧,取保候審是刑事罪案‘’繼續辦理‘’過程中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放了人,不是案件了結,不是沒事了。那該怎么辦,才能獲得從輕丶減輕或免除處罰呢?既然辦案機關能對其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說明詐騙犯罪的數額不是巨大可能在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單處罰金進行從輕處罰,根據二0一三年《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增加的‘’刑事和解公訴案件程序‘’規定:刑法第四丶五章積極退贓丶取得被害人諒解并達成協議的公安丶檢察丶法院均可從輕丶減輕處罰,情節輕微檢察機關還可作‘’不起訴’’處理。
四,既然辦案機關對其取保候審,已經給其開出了‘’可能‘’從輕處理的路,是否最終從輕處理,就看嫌疑人是否‘’積極退贓‘’并取得受害者諒解達成‘’諒解協議’’請求司法機關對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的建議。如果犯罪嫌疑人誤認為取保候審沒事了而不退贓,被害人一旦找辦案機關提出解除取保候審變更為刑事拘留或逮捕的措施是完全可能的,一旦經法庭審判處以有有期徒刑丶拘役的實刑關進牢房并要求繼續退贓是完全可能的。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那就是說這錢沒有追回來的希望了?你的心情肯定很懊悔、很沮喪、很怨恨,因為我也有這種經歷,甚至連打官司的對象也找不到,也沒有什么有效的證據,只恨自己被利益蒙蔽了雙眼,想死的心都有了,但是后來我想開了,日子總要過下去的,天天痛苦于事無補,還不如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和生活到中,失去的都會賺回來的。所以我對你的建議是算了吧,放下吧,想開吧,當自己投資失敗,日子總是要繼續過下去的,老放不下,心會很累,就當從未有過這筆錢,重頭再來,未來的日子還長著呢,你會幾倍幾倍地賺回來那筆錢。
根據你的提問,我的理解是你想依法追回贓款或獲得賠償?暫以此簡要作答:
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等相關規定,在刑事案件的辦理中,公安機關依職責是會盡量為被害人追贓挽損的,但也可能因犯罪嫌疑人已將贓款、贓物揮霍轉移,存在難以追回的情況!若通過公安機關難以追回贓款、贓物,那么你還有以下二種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要求賠償:
一是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害人因犯罪遭受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予以賠償,由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審理中對你附帶的民事賠償申請一并審理。
二是依法提起單獨的民事訴訟。若你未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那么你也可以作為被侵權的受害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即詐騙人)賠償你遭受的損失。
以上簡要作答,不妥之處,請諒解!若你還滿意,請關注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