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全文_民法典字數有多少?
特邀律師
據不精確統計,民法典有10萬余字。
民法典的第一個之最是條數最多,共有7編1260條。第二個之最是醞釀時間最長,從1954年開始到現在有66年。第三個之最是字數最多,共有10萬余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反對民法典有關贍養規定】子女結婚了,成家了,就是一家人。各人收入己捆綁在一起。感情也應融合在一起。男女雙方均稱雙方父母為“爸媽”,也就是原來男女雙方父母無形中己成為兩人的共同父母。
《民法典》為什么要分得那么清?將雙方父母割裂開來?我養我的父母,你養你的父母,這種贍養上的AA制,不是活生生造成家庭矛盾?這符合促進家庭和睦、社會穩定的要求嗎?
如果《民法典》反過來規定,即男女雙方都有贍養雙方父母的義務。這樣不是更符合傳統倫理道德?更符合大眾的普遍認知?更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綜上所述,《民法典》關于女婿不贍養女方父母,女方不贍養男方父母的規定,必須修改!
民法典一共7編、1260條。民法典是包含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的百科民法叢書。
民法典也好,兩會的各項決議也好,咱百姓,雖然不可能精通于此,但有一條我堅信,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政府,出臺的各項法典,法規,各項政策條例,都在維護國家統一,為維護全國人民的利益,實現美好的生活而出臺的,利國,利民的,希望國家更強盛,人民更幸福偉大的國家,偉大的人民,圪立在世界的東方!
我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一部中國五千年來,最合國情的“道德法”,因為它明確了自然人的民事行為,朝著人性化的方向發展。對違反“道德”的行為,有法律依據給予強制處罰。
《民法典》共七編、104章、1260條。
同時廢止:
《婚姻法》
《繼承法》
《收養法》
《擔保法》
《合同法》
《物權法》
《民法通則》
《民法總則》
《侵權責任法》。
(共九法于2021.1.1廢止)
為什么說《民法典》是“道德法”?它規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民的所有道德行為。
希望公民、學者,嘴上不要經常掛著“孔孟之道”了,《民法典》比“孔孟之道”強一萬倍。
孔子之道,只是一種公序良俗,它沒有法律依據可供執行,《民法典》有法律依據可供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很多老百姓認為,有了法律社會就萬事大吉了。問題是你去維護法律沒有?比如說,買賣婚姻,賣女兒,借婚姻索取財物的行為,你告訴法院沒有?如果你告訴法院了,那你叫維護法律,如果你不告訴法院,那你就沒有維護法律的尊嚴。
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民法典》中的《肖像權》
從202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簡稱《民法典》。
其中第四編《人格權》之第四章《肖像權》之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指出:
“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其中`未經肖像權人同意`就去拍攝,行為本身已經構成侵權了。有人說拍背影,露出面部的打上馬賽克,且看《民法典》里肖像的定義`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不難理解這不僅僅限于面部,手和腳、胳臂和腿也都包括在可被識別之內。面部打上馬賽克,肖像權人就可以丑化、污損來指控侵權。
拍攝前若是征得被攝者同意,拍到的照片就是‘擺拍’的,總感覺有些不盡人意,失去了街頭街拍攝影‘紀實’的意義,對于街頭攝影來說有時會錯失很多精彩瞬間。拍攝之后去爭取被攝者同意是可行的,但有一點很重要,無論拍前、拍后的協商,有幾人有書面協議,口頭的約定在法律面前是多么的蒼白無力,肖像權大于著作權。
總之,《民法典》的出臺對于街頭街拍攝影愛好者來說限制了發揮空間,但也不見得不是一件好事情,也許以后會有更多的創意、題材涌現出來,我們拭目以待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寶典一般價格在100塊錢左右,民法典在20塊錢左右,要看在哪個平臺買,價格會有所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