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和搶劫有什么區別_偷竊和搶劫的區別是什么?
特邀律師
搶刼是公開使用暴力強行占有他人財物的犯罪行為,在我國刑法中規范為一等刑罰罪行。與殺人,放火,爆炸等罪名排為同一序列。盜竊是采取秘密手段將他人財物據為已有,刑法及司法解釋規定的數額以上,構成犯罪,刑罰一定的徒刑期,追回贓物,罰款沒收等附加刑。 捎帶一般是順手牽羊將他人財物占有,數額超過一定量,性質會轉化為盜竊,數量微小有過錯。 罪和錯,犯罪與過錯沒有明確的分界線,可以相互轉化。需具體分析作案動機,目的,手段,主客觀條件,損害后果等。需法院依法審理查明才能定案。任何人未經審判,不能認定犯罪。可以宣傳法律,守法,依法辦事。
【當心!盜竊罪轉化為搶劫罪會要命】
盜竊罪與搶奪罪雖然都屬于非法侵財類犯罪,但其最本質區別就在于客觀方面行為的隱蔽性和公然性。盜竊罪可以轉化為搶劫罪。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隱蔽性和公開性。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 盜竊罪是在財物控制人不備的情況下,以秘密竊取的方式將其財物拿走,因而表現出犯罪行為的秘密性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其侵財方法是直接從財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財物,犯罪行為具有強制性、公開性和當場性。
盜竊罪轉化搶劫罪。犯盜竊罪后,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按照搶劫罪定罪處罰。
搶劫罪有可能丟命。搶劫罪是各國刑法都從重打擊處理的犯罪,我國現行刑法中取消了盜竊罪的死刑量刑,而搶劫罪依然有死刑,犯搶劫罪有可能丟命。
遇到具體案例我們再討論好嗎?
盜竊,就是訴稱的“偷”,專業叫做“秘密竊取”。
比如,某甲發現某拾荒老人在床墊下藏著2000元,他趁著拾荒老人外出之機,打開房門將2000元盜走,就構成了盜竊。
盜竊有兩個注意點:第一個,普通盜竊有量刑起點,也就是到一定數額才算是“盜竊”犯罪,少的話只是治安處罰。第二個,多次的、入戶的、扒竊的,不受數額限制,無論多少都入罪。
搶奪,其特點是公然、乘人不備。例如某乙看到路人有個手機是新的,乘其不備一把奪下跑掉,就是典型的“搶奪”。
搶劫,其特點是使用暴力。仍以上述案例為例,如果某乙拿棍棒將路人打倒,奪走手機,就是“搶劫”。搶劫不受數額限制 ,搶的再少也要定罪,數額巨大只是量刑情節之一。另外盜竊和搶劫還有一個轉化問題。例如第一個例子某甲盜取拾荒老人的現金,假定他離開時恰好老人回來發現了,他撿起磚塊將老人打傷,就會以搶劫罪定罪量刑。
詐騙的特點是虛構事實謀取他人財物。如在醫院,某丙冒充醫生騙取病人的住院押金,就是典型的詐騙。
首先需要說明的一點是,雖然傳統理論認為盜竊必須要求秘密竊取,但事實上這個理論存在一定的瑕疵。最新理論認為,公開竊取的行為也屬于盜竊。當然,這似乎給區分盜竊和搶奪增加了難度。然而,盜竊和搶奪最大的一點不同在于:搶奪要求直接奪取他人緊密占有的財物,并具有導致傷亡的可能性,而盜竊并不要求這種可能性。換言之,搶奪行為都符合盜竊行為的特征,而盜竊行為不一定符合搶奪行為的特征,即二者是特別關系,搶奪罪是特殊法條,盜竊罪是普通法條。對于違背對方意志取得對方占有的財物的犯罪,究竟成立搶劫罪,搶奪罪,還是盜竊罪,按照以下思路分析:如果能評價為“壓制反抗、強行取得財物的”,則成立搶劫罪;否則,在判斷是否屬于“直接奪取他人緊密占有的財物,并具有導致傷亡的可能性”的,如果得出肯定結論就成立搶奪罪,否則,就成立盜竊罪。故盜竊罪是違背對方意志取得財物類型犯罪的兜底罪名。[1]因此,張某的第一個奪走摩托車的行為應評價為盜竊罪。至于此行為有沒有可能構成詐騙呢?有必要進行探討。詐騙罪有著特定的行為結構: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對方(受騙者)產生(或繼續維持)錯誤認識→對方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或第三人取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害。[2]題目中張某的行為有可能認定為欺騙,即通過試駕讓店主相信他有購車意向,而店主也產生了錯誤認識,但店主并沒有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也即并沒有真正“心甘情愿”地將財物所有權移轉給張某,因此,張某此行為不構成詐騙。比如現實中還有這樣一種情況,行為人謊稱自己未帶電話,因此需要借用他人電話聯系家人,拿到手機后,利用他人疏于防范,拔腿就跑的,同樣應認定為盜竊,而不是詐騙,也不是搶奪。至于張某的第二個拿走項鏈的行為,則按照前述對詐騙罪犯罪構成的解釋,完全可以評價為詐騙罪。當然也許有人會認為,張某把摩托車抵押給了金店老板啊,摩托車價值遠超過項鏈啊,怎么能說老板遭受了財產損失呢?而事實上,對于盜贓物、遺失物等,僅在由拍賣、公共市場或經營同類物品的商人處購得情況下才對善意受讓人進行保護。依照我國《物權法》第107條“所有權人或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以及《物權法》第184條“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禁止抵押”的規定,應該認定金店老板在商品價款無法追回時,是不能就盜贓物摩托車行使優先受償的。最終結果就是老板遭受了財產損失。綜合以上,張某兩個行為,符合兩個不同的犯罪構成,不存在想象競合的問題。因此,構成盜竊罪和詐騙罪,數罪并罰。題目答案選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