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前一天辭退_公司準備在快滿6個月的試用期內辭退員工,員工該如何維權?
特邀律師
第一:2019年1月8日入職,現在已經2020年了,不存在屬于試用期。試用期的最長時限為6個月。
第二:如果是題主打錯了,2020年1月8日剛入職,公司要辭退你。
首先你要搞清楚,公司想要辭退你的理由。
1.如果是因為疫情,導致公司覺得人力太多,想要辭退一部分人首選試用期的員工的話。這個屬于公司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的賠償金,鑒于你只有1個多月的工齡,雙倍的賠償金也就只有1個月的工資。
2.如果是因為你的試用期考核沒有達到公司的錄用標準。首先公司需要拿出出面的證據你試用期考核不達標的證據。如果沒有也不能作為辭退的理由,也屬于違法解除。賠償金同第一條。
你要做的可以和公司進行談判,讓他們支付賠償金,如果公司執意不給,可以找到相關勞動部門進行勞動仲裁。勞動部門的老師一般會電話給到公司人事,協調給予賠償金,這個時候公司如果拿不出證據,一般都會聽從勞動部門的老師。
這衹能説明公司在合理利用規則,誰讓人家是甲方呢,祇有積極表現,努力工作才是正道。
這種情況在民營企業里會有很多,更多的體現在花大價錢召開的人身上。
舉個例子,我有一個朋友有一天突然接到一家食品公司的電話,說是看到了他的簡歷,很符合他們公司的一個崗位,讓他過去面試,他很不可思議,因為他之前根本就沒有接觸過食品行業,甚至都沒有干過連鎖。
我的那位朋友正好準備跳槽,于是就稀里糊涂的過去了,甚至不知道自己面的是什么崗位。
面試很快就結束了,一輪HR,一輪是營銷總裁,面的崗位是營銷總裁的助理。他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關鍵是,這個營銷總裁明明有一個助理,而且工資不到7000,但是他們給我這個朋友反而開了高工資,27000一個月。
這個工資讓我朋友覺得天上掉餡餅了,于是就辭職過去了。
結果過去之后,營銷總裁直接讓他寫一個新品牌的上市計劃書,并且讓他不用參與其他任何品牌的事情,以營銷總裁助理的身份來開發新品類。
這哥們雖然沒干過食品,但之前負責過新產品的開發和推廣,于是就埋頭苦干,中間甚至熬了幾個通宵,半個月后計劃書做出來了,結果被退了回來,理由很簡單,沒有具體實施的細節,什么細節呢?
比如,開第一家店,這個店從找店鋪到租下店鋪,如何裝修,如何上樣,上樣怎么擺放,價格簽怎么打印,注意事項有哪些,等等。
于是他才知道,人家要的計劃書是要細到手把手的教你一步一步怎么去做。
于是他就開始進行修改,快2個月過去了,他的方案終于完成了,word文檔超過100頁,字數十多萬,有做了1000多頁的PPT,當我知道的時候,我除了驚訝就沒有其他的了,據他所說,他中間跟營銷總裁自己其他部門負責人對過很多輪,這是最終稿,很多負責人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