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期期滿前的處理_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過期處理?
特邀律師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后,經營單位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換證申請,經審查合格后換領新證。 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于逾期仍不提出換證申請的企業,視為該企業自動放棄換證請求,原過期的經營許可證作廢,應停止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如繼續經營需重新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有關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并按要求做好換證工作。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后,企業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3個月前,向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證機關提出經營許可證的延期申請,并提交延期申請書及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申請文件、資料。企業提出經營許可證延期申請時,可以同時提出變更申請,并向發證機關提交相關文件、資料。
其公司員工01年入職,13年勞動合同期滿,關鍵看單位是否按時足額替員工繳納養老保險費情況而定,如正常繳費,所有01年入職的員工按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01年一一13年)。失業期間員工還可向勞保局申請失業保險金……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為支持小規模納稅人復工復業,國家針對小規模納稅人出臺了增值稅減免政策??紤]到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為使納稅人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公告明確一般納稅人如果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后可享受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相應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為使符合轉登記條件的納稅人盡快享受小規模納稅人相關優惠,公告明確,此條款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施行。
辦理轉登記的條件
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注: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款規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
【向日葵財務創新企業服務平臺,提供注冊公司、代理記賬、工商服務、商標知產、稅務籌劃、銀行驗資、資質辦理、網絡推廣、法律咨詢、老板財稅、軟件系統等一站式企業服務?!?/p>
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藥品、經營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下同)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