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經營權流轉意義_農村土地流轉,對農村人有何利弊?
特邀律師
回答《什么叫土地流轉?農民在土地流轉中利益有那些?》
我參與進來談談這個問題。回答這個問題,涉及到什么是土地承包?什么是土地流轉?什么是土地轉讓?什么是土地出租?什么又是土地轉包?什么又是國家征用等等土地權宜變更一些知識問題。為了回答清這些問題,我們共同學習一下《農村土地承包法》,看看是怎么規定的。
首先看看第26條關于土地經營權的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允許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再看第32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士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通過學習農村土地承包法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理解以下幾個問題。
什么叫承包經營權?承包經營權是農戶以家庭為單位與生產大隊(村)簽訂的士地承包耕種合同。農戶只有經營權,無所有權。農村土地所有權還是集體的。
什么叫流轉?農戶進小城鎮作買賣去了,外出打工去了,年齡大了,種不了地了,或者,自己不想種地了,可以將承包取得的土地經營權,通過合法方式,轉讓給他人。再與他人簽訂轉讓協議。這個轉讓經營權,就叫士地經營權流轉。
土地流轉,只是經營權,士地所有權不得流轉,不得出賣。流轉時間一般不易過長,3.5年為宜。
以上是我對農村土地承包權,轉讓流轉權的理解和回答。
土地永久流轉出去,以后土地一切權利都是他的對嗎?
謝邀!土地永久流轉出去,以后土地一切權利都是他的,這種說法肯定是不對的,起碼說是不全對,為什么這么說?下面我們分幾個方面來聊一聊這件事情。
第一,我們首先看看土地的三權分置政策。
村里的土地在屬性上可分為土地的所有權、土地的承包權、土地的經營權。大家知道,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也就是國家所有;土地承包權是法律賦予農民的權利,村集體將土地發包給農民,就是將經營權發包給了農民,這樣農民所分得的土地其實是土地的“經營權”,而農民流轉出去的土地也正是流轉的“經營權”。
第二,我們再聊一下這個“永久流轉”的問題。
所說的土地永久流轉無非是將土地的經營權流轉到本輪土地承包期結束,比如從現在開始流轉進行土地的“永久流轉”,也只是將從2020年-2027年這7年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并非真正意義上的“永久流轉”,農民常說的永久流轉應該是一種描述上的偏差。
第三,再說說土地流轉期間,流轉到土地的一方,都有哪些權利。
按正常理解,在雙方簽訂流轉合同時,應該在合同條款里有所約定,哪些權利該歸屬誰,比如說糧食直補給誰?生產者補貼給誰?在我們當地,一般來講,沒有約定補貼分配的,糧食直補給原承包方,生產者補貼給種地者。
從上面的分析來看,題主所說的土地永久流轉也非真正的“永久”,所有權利也并不全部屬于流轉土地的人。同時,通過這個問題,我們也發現目前有一些農民對當前農村土地流轉還有一些理解上的不充分,對于土地所賦予的權利如何還不是很清楚,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文/三農廣訊)
謝謝邀請。
一、“土地流轉”一詞很生疏,能否通俗易懂一點?我把它理解為“三權分立”不知是否恰當?即: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1、所有權是國家的,國家托付鄉村代管;2、經營權是農民的,即國家的土地無償交給農民經營(自己耕種、請人耕種、有償租賃、流轉給別人耕種……都屬于經營權的范疇);3、使用權,農民自己耕種,使用權就是農民的。農民有償租賃、流轉給他人,使用權就是租賃(流轉)者的。
二、土地流轉有利方面:
一是能將耕地連成片,利于機械化耕種,利于農田基本建設,排灌管理等,提高生產力水平;
二是土地掌握在生產能手中,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
三是充分利用勞動力,避免了每個勞動力占著少量的土地,勞動對象不足,要耕,土地太少,欲罷又不能。流轉后,可騰出大量的剩余勞動力從事其它行業,以及加速城市化建設的進程。
三、土地流轉暗藏弊端:
一是失去土地的農民生活堪憂,農民拿著那點租賃流轉收入養不了家,特別是那些無一技之長、能力較差的農民,怎么過日子?如果是他們自己耕種土地,只要把地種出來,至少是吃飯沒有問題,生活是安全的;
二是會擴大貧富差距。失去土地的農民,或給土地租賃人打工,而僱工者必然會榨取剩余價值,……持續幾個回合之后,那些能力較差的農民必然越來越窮……
什么是土地流轉?農村土地流轉對農民有何利弊?
根據國家主流媒體的宣傳,我國農村現在要走新型的集體化道路,對于農民手上的主要生產資料的土地實行三權分置,即所有權是集體的,使用權是農民個人的,經營權可以是農民自已也可以承包給它人或它經濟組織。
所謂土地流轉,就是把分田到戶后,分得到的土地使用權,用合同協議的形式租賃或轉包給它人或經濟組織使用或經營,合同協議期滿后,土地使用權權主可把土地收回來。
土地流轉和三權分制都是新形勢下的新產物。全國解放后,我國在毛主席黨中央的英明領導下,一改中國幾千年封社會私有制的歷史,建立了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國家。農業農村農民的土地都歸集體所有,集體使用和經營。這種先進的社會制度和生產關系,先進的生產經營方式,大大地調動了全國人民的生產積極性,集中優勢力量辦大事辦實事。淮河、黃河、長江流域的水患治理,紅旗渠的修建,全國8萬多座水庫的建成與使用,可以說全國水利設施是星羅棋布,正象北京導游所說,如果沒有毛澤東時代修建的十三陵水庫,北京市民現在連水都喝不上。這種先進的社會主義制度,先進的生產關系,為國家創造和積累了巨大的物質財富,農民為國家建立完備的工業體系,鞏固的國防體系作出了巨大犧牲和貢獻。
改革開放之初,全國的改革開放從農村開始,從分田到戶開始。當時有人開玩笑地說,這又是一次以農村包圍城市。歷史不會簡單的重復,情況總是在不斷變化的,農村的改革進入了瓶頸期,由于分田到戶分散經營是一種小農經濟,現在的生產力水平大大地提高了,這種生產方式是一種落后的生產方式,我國現在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種生產經營方式,根本就經受不住市場經濟的沖擊,嚴重地阻礙了我國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故此農村農業必深化改革,實行土地流轉,走集約經營規模經營的新型集體化的發展之路。
前面談到,農村土地流轉是新形勢下的一種產物,也就是一種新生事物。新生事物的發生和發展是有一個發展和完善的過程。新生事一是要發展,這是勢不可擋的。=是要完善,所謂完善,就是會有利有弊。下面談談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問題和土地流轉對農民的利與弊。
第一、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談這個問題,由于我國地形復雜,南北有別;人口分怖不均,東南人煙稠密,西北人煙少。由于本人出生和生活在南方,故只能聯系南方的一些實際來談。
1、不愿意流轉。一是田地太少,流轉出去了也起不了多大作用。就象我們那個地方,分田到戶時,人平只有五分田二分地,現在由于房屋一建,公路一修,人平耕地不到分田到戶時的一半,你說流轉出去有多大作用,反正都是要外出打工的。
2、由于要價太高無人承包。五月一日,我到陽新縣排市鎮河北村看了一家家庭農場,他們的流轉時間是2017年冬開始,當時的流轉價每畝為300元,合同期為三年,期滿要價肯定要高得多。根據我的測算,根據現在的農產品價格,如果每畝要價超過500元,虧損的可能性較大,還要當地人承包經營。虧損的誰也不會干。
3、人平耕地面積較多的鄉村,農民不想拿出全部面積拿出來流轉,想留點自留地,想留點口糧田,多余的才流轉。而留下來的有的來雜在流轉面積之中,這里涉及到水源及種植品種,還是不利于機械化。
4、還有山界,地界、村界、組界,還有抗旱排澇等一系問題只有在實踐的過程才能發現。
第二、農村實行土地流轉后對農民的弊與利。
1、實行土地流轉,可以加速農業現代化的進程。
2、可以促進美麗鄉村建設的進程。
3、可以促進一部分想進城有條件進城的農民迅速進城,過上市民的生活。
4、實施土地流轉后,農村的家庭農場將會應運而生,有的可能成功,有的可能會失敗。成功者可能成為一方大財主,失敗者,可能債務累累,另謀出路。如此同時,特別要防止農民內部出現兩極分化。
以上4條就是對農民的利與弊。
以上回答是個人的愚見,僅供參考,請條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