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未評上級離職時有賠償嗎_工傷沒鑒定辭職有補償嗎?
特邀律師
建議你做完傷殘等級鑒定后再辭職。
如果傷殘定級了(就是你說的評上殘),你得到的賠償有:工傷保險基金給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給付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如果沒有評上殘,這些賠償都沒有。就相當于一般人員辭職,按法律規定,自己主動辭職單位是不用給任何補償金的
有補償,可以向勞動局申訴
工傷鑒定結果認為傷殘不夠等級,按照道理受傷是要得到象征性的賠償的,這里不包括醫療費和誤工費,給與一定的休息時間養傷,賠償一般是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的,如果離職不干了也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
有視同工傷期。各省待遇工資有按各省企事業單位上年平均百分八十丶七十丶六十丶計算,如河北省按視同工傷按全省國有企事業單位百分之六十計算,其它待遇福利如工傷一樣待遇執行如取暖費等。
不建議你在內固定未取的情況下向公司辭職。
內固定未取,意味著你的工傷還沒有治療完結。這個時候為了拿公司的賠償而離職,一是會影響到后期的費用報銷,影響到你的權益;二是萬一傷情后面出現變化,你將無法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根據規定,你一旦辭職,拿到相應的賠償,意味著你跟公司的勞動關系完結,后期費用以及萬一工傷惡化產生的所有后果,社保將不再承擔任何賠償!下面由“晶說社保”為您深度解析“工傷的相關規定問題”。
001 發生了工傷怎么辦?
工傷發生后,除第一時間送往醫院積極進行治療外,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工傷管理部門進行工傷申報。
1. 用人單位申報:
發生了工傷,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部門申報。
2. 個人或直系親屬申報:
單位未及時進行工傷申報的,受傷職工個人或者直系親屬,可以在發生工傷后一年以內,自行向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工傷申報。
002 工傷賠償是如何規定的?
在工傷治療完畢,停工留薪期結束后,進行傷殘鑒定,根據傷殘鑒定的結果,申請相應的賠付。
因為題主沒有說明單位是否繳納社保,那么,我按照正規用人單位和非法用人單位兩方面為您解析。
一、正規用人單位賠償規定:
題主鑒定為工傷十級,根據規定,十級的賠付是:
1. 鑒定結果出來后,由社保給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金額為七個月本人繳費工資。這個規定是全國統一的。
2. 勞動合同到期或員工主動離職時,由社保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這兩項的規定,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規定。
青島市的規定是,分別為四個月和八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019年,十級工傷的話,三項補助金合計最低為9.16萬。
二、非法用人單位賠償規定:
1. 如果題主所在單位不是正規單位,屬于非法用工單位的話,也沒有為題主繳納工傷保險。那么,發生工傷的所有費用,都由用人單位承擔,包括十級工傷的賠償金。
2. 根據規定,非法用工單位十級傷殘的賠償金為賠償基數的1倍。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以青島市為例的話,賠償金為5733*12=68796元。
003 工傷何時離職最為合適?
根據規定,如果工傷職工在勞動能力鑒定后,傷情又發生改變的話,可以在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一年后,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復查鑒定的前提是:該職工未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所以,結合題主的情況,你現在內固定未取,工傷治療尚未完畢,建議你不要著急辭職,原因有三個:
1.確保自己的工傷權益: 一旦離職,取內固定的醫療花費工傷保險基金不再給予報銷,因為勞動關系已經完結;也不會享受醫療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統統無法再享受。
2. 一旦離職,萬一傷情出現變化,因為勞動關系已終結,是無法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的。
3. 工傷賠償離職時候的兩個一次性補助金都是按照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標準支付的,而每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都是上漲的。也就是說,你離職越晚,賠付你的錢就越多!
004寫在最后的話
綜上所述,在工傷尚未治療完畢之前,不建議你辭職。
一是會影響到你的工傷權益:一旦辭職,取內固定所有的醫療費用社保不予報銷,醫療期也無法享受;而且,萬一傷情發生變化,你將無法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影響你的后期工傷權益。 三是你的工傷賠償是隨著社會平均工資上漲而上漲的,離職越晚,賠償金額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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