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公司為什么會吊銷_公司什么情況下容易被吊銷?
特邀律師
凡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都將受到信用懲戒,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執行人的社會生存空間將大幅度縮小。公司法定代表人進黑名單 ,那他名下其他公司肯定受影響。現在計算機網絡發達,國家工商總局已經建立起了全國范圍內的黑名單數據庫,對于擔任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有明確限制,三年之內不能擔任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對于已經是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將要求該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但這個限制僅對有限公司,對個體工商戶不受限制。 也就是說,你即使擔任被吊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但不限制你做個體工商戶。你只是在三年之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擔任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另外,上了黑名單貸不了款、不能注冊公司、不能高消費。
讓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有什么危害?吊銷營業執照會給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帶來一定的限制。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公司法》第57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導致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的六大原因
我國企業吊銷營業執照的情形可歸納為以下六種:
(1)虛假注冊。即以各類虛假文件(含虛假注冊資本證明等)騙取注冊的情形。
(2)無故不開業或者停業。《公司法》第225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62條皆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除《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未將此納入外,《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皆將此明文規定為吊銷營業執照的事由。
(3)不申請注銷。即已經破產或者解散清算結束后卻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對此名存實亡的企業,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除《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未就此規定外,其它企業登記規定皆允許以此作為吊銷營業執照之由。
(4)逃避年檢。企業年檢制度,意在年度審視企業經營狀況并就此備案公示,這是國家管理企業并維持企業經營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數國家的企業法律皆有類似的制度。
(5)濫用執照。執照頒發的對象是特定的,執照上面的內容亦是經過特定審視而特別加以記載的,且執照本身原則上不得作為謀利的手段,任何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行為,皆實質破壞執照頒發的秩序,皆有可能引發營業執照之吊銷。這一點,幾乎所有的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皆作了規定。
(6)非法經營。具體又可分為兩類情形:一為超越經營范圍的越權經營,這在《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中均有規定;二為違反各類法律法規的經營。如我國《產品質量法》第49—53條以及第56條便規定了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6種非法經營情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1條也明確規定了9種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情形。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后果
吊銷營業執照只是取消了公司的營業資格,其法人資格還繼續存在,只有經過注銷之后,公司的法律人格才消滅。但由于公司營業執照表面上將公司的營業資格與法人資格集于一體。
公司因違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撤銷后,往往被登記機關直接依職權注銷。立法上的模糊界定,致使了實踐中這些錯誤的做法。新公司法明確了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和撤銷是公司解散的一種原因。在程序上,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和撤銷后,應當停止經營活動,并依法組織清算,清算結束后,辦理注銷登記。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必須終止一切經營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活動,否則就是非法經營。營業執照被吊銷后最明顯的法律后果就是喪失或暫時喪失了法律上的人格。依民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后,究竟喪失了哪些具體權利和資格呢?
首先,公司喪失了生產經營權。
我國各類企業準入市場和多數國家一樣,實行確認許可制度,未經確認許可的組織嚴禁進入市場,違者以非法論處。輕者沒收財產和罰款并依法取締,重者除沒收財產和罰款及依法取締并處外,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喪失了法律保護的請求權。
法律只保護和調整適格主體的合法行為和與合法行為有關的其他行為,而不保護非法行為,公司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其一切經營行為均為非法行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為或不作為。
再次,喪失了最后救濟權。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不等于法人資格立即消滅,僅是除清算范圍外的一切活動停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0條、第46條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20條、第33條規定,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由企業自行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至工商部門注銷前,仍可以自己名義或清算組名義(已成立清算組)從事清算范圍內的活動,包括起訴、應訴等,它具有民事訴訟的主體資格。
第六十六條 對有下列行為的企業和經營單位,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作出 如下處罰,可以單處,也可以并處:
(一) 未經核準登記擅自開業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終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于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 申請登記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除責令提供真實情況外,視其具體情節,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經審查不具備企業法人條件或者經營條件的,吊銷營業執照,偽造證件騙取營業執照的,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0000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營業執照...
咱們先說下吊銷和注銷的區別吧:
吊銷是指你的企業違反了工商行政的管理法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強制要求剝奪其經營資格的一種行政處罰。是具有強制性的。
而注銷則是你自己公司不想干了或者由于某種原因無法繼續經營了,你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自己把公司給注銷掉,屬于一種自愿行為。
對于開公司的朋友們來說,營業執照是非常熟悉的,當我們在注冊公司時,就需要辦理了,因為它是生產經營活動的有效憑證。
但是有的朋友偏偏不好好經營,喜歡獨樹一幟,就可能導致營業執照被吊銷,那么什么情況下營業執照容易被吊銷呢?
1. 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
2. 該公司不符合營業條件的,比如衛生條件不達標,不按時交納稅收。
3. 偽造、涂改、出租、轉讓公司、分公司營業執照的;
4. 在生產經營中違反法律、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