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開車撞死人要坐牢嗎_意外撞死人要坐牢嗎?
特邀律師
開車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般情況下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積極賠償,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書,到法院可以判緩刑。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于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內。因此一般情況下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書后,到法院可以判緩刑或從輕處罰。擴展資料:交通肇事罪中的特別惡劣情節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正常行駛撞死人需要賠償,但是不用坐牢。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開車撞死人判刑的條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駕駛員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相反如果機動車駕駛員在正常開車的情況下撞死人的,是不會被判刑的。所以關于開車撞死人會不會被判刑的關鍵在于,機動車駕駛員是否違法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認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嚴重超載駕駛的;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構成交通肇事罪是要承擔責任的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私家車撞死人,由于你在條件上沒有說明責任認定是如何劃分的,所以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不太清楚,我只能從兩個方面來給你解答。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基本的常識。
一般的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撞死了人,總認為可能要判刑。其實是有理解上的誤區,主要依據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劃分上承擔責任的大小決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死亡一人負全部或主要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
接下來我們分析下你的案子。
1、在你的這個案子里面,也就是說您的責任書上如果你是同等責任或者次要責任。你都不將都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會判刑的。
2、在你的這個案子里,如果你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你承擔是主要或者全部責任,你將構成交通肇事罪。有可能會被判刑的,最終的結果將由法院來決定。
我舉一個例子,在我們日常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中。如果當事人承擔主要或者全部責任,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但是作為駕駛員和死者委托人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并且同時取得了對方的諒解書。人民法院在判決的時候,一般會采用緩刑處理。通俗的就講民事部分達成協議,即使構成交通肇事罪也有可能法院判的是緩刑。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是一個悲劇。作為駕駛員應該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幫助死者的家屬。這是在發生死亡交通事故時駕駛員必須做到。
以上就是我對這起交通事故的個人分析和一些建議,如果您認為有不妥的地方,請在留言區指出來。我將認真的學習,非常感謝!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過于簡略,因此尚不足以直接判定你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可能的刑期。根據刑法學的相關理論和法律實踐主要有以下幾種不同情況。
一.如果你在開車撞人時主觀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并且造成了對方死亡的嚴重后果那就會構成故意殺人罪。此時的汽車僅僅是你實施殺人行為的工具與手槍、匕首等其他犯罪工具并無本質區別。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如果你在開車撞人時主觀方面是過失,包括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可能就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如果你在開車撞人時主觀方面沒有故意或者任何過失,則屬于意外事件,你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也就不存在刑期的問題。比如,你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此時突然有人從禁止穿越的護欄外翻越進入行車道企圖自殺,雖然你及時采取了制動措施,但由于車速較快,對方仍然被撞身亡,此時你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最后,我想說請大家文明駕駛機動車,不僅為了別人,更為了你的家人。
謝謝邀請!
首先,甭管對方死沒死,即便死的不能再死了,也要先報110,再打120,然后留在現場等候處理,千萬不要跑了。
因為交通肇事罪撞死個把人本就不是什么大事,無非也就是賠錢和頂多做點小牢的事情,因此,態度最為關鍵。即便你要坐牢,你把態度表現好了,法官也不好意思判你很重。
其次,交通肇事撞死人,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主要看交警部門對事故責任的劃分,如果你是主責或者全責,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需要以交通肇事罪追究你的刑事責任。
如果是同等責任或者次責,不構成刑責,但需要根據比例進行賠償。
而如果是主責或者全責,想要減輕責任或者不坐牢判緩刑,最強的手段,也無非就是賠錢,賠的別人滿意。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本身屬于過失犯罪,因此,情節在刑事犯罪中是最輕的。
但是畢竟撞死的人,都是拖家帶口的,因此,對受害者家屬的賠償,是法定認同的彌補自己罪行的手段了。
因此,就是協商賠償的事,別人家屬說賠多少,你覺得沒問題,然后給錢,人家簽訂諒解書,完事。如果你對金額不認同,也可以討價還價嘛。
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中,只要沒逃逸,只要有受害者家屬諒解書,大多的幾率是能判緩刑的。即便要坐點牢,也就幾個月的事情,就當“度假調養身體”了。
如果沒錢賠,或者賠的人家不滿意,不愿意給你諒解書,那就是坐牢的事情了。
犯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一般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一分錢都不賠,一般刑期在2年-2年6的樣子。
賠的不滿意,但是還是賠了一部分,一般的刑期在1年6左右的樣子,
其實,只要車輛買了保險,即便只是個交強險,也沒必要怕的,撞死人交強險可賠11萬,即便你自己不額外拿錢出來賠,最起碼對你的刑期會減輕一些
而只要買了上商業險,最好是50萬以上的,那就沒必要怕了,60萬的樣子,即便不夠賠,也沒太大的責任了。
不要覺得做點牢就很可怕,要知道你算是殺了個人,如果是故意殺人罪,最起碼無期甚至死刑的。要你坐幾個月或者年把的牢,已經算很輕很輕了。
意外也要承擔責任。坐不坐牢要看具體情況,情況和后果嚴重的不光承擔民事責任,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開車撞死人的情況很多。
1,無過錯的情況撞死了,比如你正常行駛,對方突然沖向你,撞死了人,你只需要承擔百分之十的損失。只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刑事責任,不用坐牢。
2,其他的有輕微過錯但是沒有故意的。比如不遵守通規則,撞死人,百分百承擔賠錢的責任,只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違反刑法,也沒有刑事責任,不用坐牢。
3,有刑法規定的過錯情節,撞死人的。比如酒后駕車、醉酒駕車等情況,這時候你違反的就是刑法,就需要坐牢。
4,故意撞死人。不必說,槍斃都可能。通俗的說,關鍵在于你做錯的地方,如果只是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不允許的,那就只有行政責任,賠錢就行了,不用坐牢。如是刑法不允許的,或者是兩者都不允許的,那就肯定要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