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離婚后孩子出生歸誰撫養_如果離婚,孩子歸誰最好?
特邀律師
男方都不要你了,你還給他生孩子?
生完怎么扶養?怎么嫁人?你要是生個男孩,男方保不準還點和你爭孩子撫養權?你愿意給嗎?
在嫁的話,哪個男的愿意要你?將來你兒子娶媳婦買樓的,哪個男的愿意把自己的一輩子的積蓄給一個毫無血緣關系的人?然后還不一定給自己養不養老?
在嫁,不生了嗎?這么年輕?
就現在而然日子不好混,錢是不好掙得了呢。
不喜勿噴
很多人第一反應是歸媽媽,但細想之后,我覺得母親并非是那個最能給孩子愛和呵護的人,需要分情況:
1.離婚時,小孩多大?如果還在哺乳期,那責無旁貸,是要跟著媽媽的,唯有母親可以給她世上最美味的食物和營養。
2.如果孩子是1-3歲的學齡前幼兒,那此時他對經常帶他,陪他玩的人依賴感是最強的。如果那個人是奶奶,那小孩可能需要跟著爸爸,如果那個人是外婆,那就得判給媽媽了。當然,如果孩子從小就是爸爸或者媽媽其中一個全身心帶大的,我想他的選擇就不言而喻了。
父母離婚帶給孩子的傷害原本就大,如果能從情感上滿足他,給他補充額外的安全感,那就盡量彌補吧。
以上兩個情況,基本是脫離經濟狀況,在父母勢均力敵的情況下做情感方面的分析,如果以下情況另當別論。
1.父母其中一方無經濟來源,自己生活都成問題的,在離婚之后不建議申請要孩子的撫養權。
2.父母其中一方的家庭是不完整,或者不幸福的,不建議再由這個家庭獲得撫養權。
3.父母離婚的原因是因為一方出軌,我想出軌方就不要去想著要孩子了。你會不顧家庭和孩子選擇小三,你哪里還有撫養孩子的責任感。誠然,你還是爭取了撫養權,我想由你養大的孩子也是缺愛的,或許你會誤了這個孩子。
特殊情況特殊分析,在離婚案件中判決孩子歸誰的問題,無非兩個決定因素:情感和經濟實力,我想法官會根據現實給出一定的建議和決策。
在這里我想奉勸所有父母,為了小孩的身心健康,能不離婚就不離吧。實在情非得已,那就從如何給孩子一個最好的未來考慮問題,放棄自私,幫孩子做一個最好的決定。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是離婚案件審理的重點,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關注。
孩子的撫養權歸誰,依據孩子的年齡不同三種情況:
一、孩子如果是兩周歲以下,原則上一定是跟隨母親的。因為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在法律上還在哺乳期,哺乳期的孩子撫養權歸母親,除非孩子的母親放棄。
二、如果孩子是在兩歲到八周歲之間,那么看誰的條件更利于撫養孩子成長。這里的條件呢,不只是指收入,還包括您的學歷,您的住所,以及是否有時間來去照顧孩子等,目前孩子跟著誰生活等綜合判斷;
三、如果孩子8周歲以上,法官會單獨詢問孩子問孩子的意見,是喜歡跟爸爸還是喜歡跟媽媽,問題雖然殘酷,但是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一般都有了自己一定的認知和判斷,其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做出選擇。
總之,無論大人之間的恩怨如何,都盡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孩子跟著哪一方更適合孩子的健康成長更重要。
一、離婚后懷孕了孩子歸誰
這種情況一般孩子是歸女方。男方支付撫養費。
二、離婚時子女撫養權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兩周歲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兩周歲以上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孩子在十周歲以上
1、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愿。
3、考慮孩子的意見并不是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的理由來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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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生活中感情破裂,女方懷孕離婚,在法律上,男方并不存在什么賠償不賠償的問題,婚姻走到了盡頭,只是別苦了孩子未出生的就行。
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我國在婚姻法上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找任何借口提出離婚,法律不僅不支持,還會譴責。
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有權利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的訴求,法院會根據起訴狀,慎重的考慮立案,經核實,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才準予立案。
在對未出生孩子的撫養問題上得到準確落實,還有對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分割,稍偏向于女方之外,會責成男方在女方生產時有義務付出住院的生產費用,以及營養的補助費用。生產費用具體是多少,根據醫院結賬的清單按比例六成以上結算。生產和坐月子期間的營養費用,具體補助多少,是靠雙方協商來定的。
對一個女人來說,遇人不淑是件相當痛苦的事。尤其是遇到一個地痞無賴,簡直生不如死。
但是,有些女性,特別是年輕女性,就是喜歡那種江湖習氣很重的人。在她們看來,這樣的男人有男人味,可以給自己所謂的安全感。
和幸福一樣,安全感從來就不是別人能給的。回答問題前說這么多,只是想告訴你,你的悲劇,很大程度上是你自己造成的。他動手打你,你當然是受害者。
不是我們不同情受害者,而是因為同情是廉價的,解決不了問題。如果你把孩子生下來,你們分開,不論孩子歸誰撫養,孩子的未來都是不光明的。
七個月的胎兒已經發育很好。俗話說七活八不活,七個月大早產兒,生存幾率是很大的。我們當然不鼓勵你打掉孩子,但如果你堅持生下孩子,撫養權歸屬確實是個問題。在孩子幼年期,考慮到孩子的喂養等問題,法院一般會把孩子判給母親。但如你所說,你面對的非善茬,你和孩子的日子不會消停。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領結婚證(現在未領結婚證找懷孕的太多了),如果已領取,盡快離婚(起訴離婚)。如果沒有,那就好辦了,趕緊離開。到一個他找不到的地方,重新生活。如果他毆打、騷擾你,大聲呼救,注意保留證據。
你要相信,這不是一個無法無天的國度。還請你睜大眼睛,不要再看錯人。
離婚后,女方懷孕了怎么辦,應該是自己的事情。誰也不敢給你出主意,那是人命關天的事,還是和你前男人協商為好。
謝邀請。無論是自己協商、孩子選擇、或者是法院判決,都會選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一方。主要參考因素有:
1.居住環境;
2.經濟條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質。
另外,哺乳期內的孩子歸女方撫養。無論誰撫養,父(母)子(女)關都不變,血緣關系不容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