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雙方都同意離婚_雙方都同意離婚一審會判離嗎?
特邀律師
會的,如果感情確實破裂,調解無效,法院會準予離婚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謝謝邀答。雙方都已同意離婚,而在財產分割上出現了矛盾,那該怎么辦呢?依據個人的社會閱歷和認知,作答如下,供參考:
一、既然雙方都已同意離婚,那么,在財產分割上,如果數額不太大,且意見分歧,矛盾不太大的情況下,建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畢竟夫妻一場,財產是身外之物,當然,如果矛盾較大,不能達成一致,就只好起訴了。
二、如起訴,只要法院立案受理后,一切程序,即可按照法院的相關通知走就可以了,無須多說。至于證明材料方面,除正常的雙方身份證明,婚姻證明,財產證明等以外,重點就是財產的詳盡清單,及其雙方各自出資證明材料,因為這是財產分割的直接證據。
三、法院的最后裁決,是在雙方提供的具體材料證據基礎之上,進行調查核實后依法做出的,所以,希望所提供的證據不要弄虛作假,否則要負責任的,相信法律會做出公平的判斷的。
妥否,歡迎評論。
如果孩子撫養問題能達成一致,雙方都同意離婚,法院就能判離。
一般來說,協議離婚絕對是最佳選擇。
但是,通過訴訟離婚也是有其法律上的好處。離婚協議書會對撫養費及財產分割等內容進行約定,雖然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缺少強制執行力。一旦對方未按照離婚協議書內容履行,另一方是無法直接申請強制執行,還是得通過法院訴訟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內容。而通過法律訴訟離婚的法律文書具有強制執行力,若對方未履行判決書或調解書內容,則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并且根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雖然對方可以起訴,但并不一位著被支持,但這個規定導致部分人員對離婚協議的分割存在擔憂。
但是,若雙方是同意離婚的話,即便通過訴訟途徑也不是很麻煩。離婚訴訟可以進行訴訟調解,雙方將協議的內容通過調解書的形式予以確認即可,同樣具有強制執行力。這種更多的是一種司法確認程序,也不存在雙方撕破臉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