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緩刑條件必須判緩刑嗎_滿足緩行條件一定能判緩刑嘛?
特邀律師
所謂緩刑,就是對于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不大的一類犯罪分子一種附條件不執行。也就是說,判了緩刑,不用到監獄服刑了,只要在考驗期內沒有新的違法犯罪活動,服從監管部門的管理,考驗期滿就視為刑罰執行結束。如果考驗期以內有違法違規,則要收進監獄重新服刑。
以下介紹一下緩刑的知識。
1、緩刑的條件。
判處緩刑一般是有四個條件,同時滿足這四個條件的刑事犯罪人員,可以判處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一般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慣犯累犯不適用緩刑。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本條一般是審判機關征求犯罪分子常住地司法局,他們同意的話就可以。
以交通肇事罪為例,一般來講,普通的交通肇事罪,沒有逃逸、醉駕等情節,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慣犯累犯,積極賠償,受害方出具刑事諒解并且住所地司法局同意的,可以判處緩刑。
2、應當宣告緩刑的情形。
一般來講,符合上述緩刑條件,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這三種情形應當宣告緩刑。
3、緩刑的執行
緩刑由住所地司法局負責執行。
當事人收到緩刑判決后,應當持判決書、執行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到住所地司法局社會矯正科報道。填寫一些表格,學習一下相關的規定,繳納一筆保證金,領一個GPS手機卡,然后就可以回去了。緩刑期間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要離開指定的活動范圍(確需離開應當書面向司法局請假),定期匯報自己的思想改造情況就可以了。期間要是違反規定,違法亂紀,司法局有權取消緩刑收進監獄服刑。
以上回答供參考。
你好。
從問題里可以看出你所描述的有兩個對你比較有利的條件。
第1個是,人在取保候審的狀態。
第2個是,檢察院的量刑意見是三年6個月。
而你的目的,是想達到判緩刑的結果。其實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想判緩刑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的。
因為判緩刑的條件是:
1.必須是有期徒刑三年以內的。
2.如果判緩刑沒有社會危害性。
這兩個是必須具備的條件,而目前有一個條件,你很有可能達不到。
檢察院的量刑意見是三年6個月,法院最終量刑三年的可能性有,但是并不是太大。
因為法院最終的量刑結果一般和檢察院的量刑意見差不了太多,除非是雙方爭議過大的案件。
比如這一類案件,檢察院建議量刑三年6個月那么法院量刑的結果大概是基準點上下三個月的浮動。
想達到量刑三年以下或者三年有期徒刑,機會肯定是有的,但是不會是特別大。
所以想要爭取緩刑,必須盡量的提出對自己有利的條件,爭取讓法院量刑三年或者三年以下。
只有這樣你才有機會。
希望上述解答對你有所幫助。也希望你能有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作者:鄒玉杰律師
職務:九章刑辯創始人;金亞太優秀刑辯律師;亞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長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
第一個問題,判緩刑的案底是消不了的。一直存在。只不過緩刑屬于較輕的刑事處罰,在性質上與普通刑事處罰是有區別的。
第二個問題,判緩刑的條件。
判緩刑,一般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犯罪情節較輕,擬受處罰不超過三年有期徒刑。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也就是說,所在地司法局同意。
(五)不是慣犯,累犯。
符合以上五個條件,可以判處緩刑。
例如,交通肇事罪一般情節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者不是慣犯累犯,積極賠償獲得受害者刑事諒解,常駐地司法局同意,原則上就可以判處緩刑。
以上回答供參考。
《刑法》第72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刑法》第263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所以從理論上講,強奸案件若最終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具有第72條全部四個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