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子女有贍養義務嗎_離婚后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特邀律師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子女贍養老人是應盡的義務,所以根離不離婚沒關系
對于父母離婚后的獨自長大以后的孩子于父母的贍養義務問題,答案如下:子女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關系的變化而改變。
首先,對于問題中“獨自長大”的孩子,我是表示疑惑的。這里的“獨自”是單指沒有父母的陪伴還是指父母沒有做到“撫養”的義務。在這里,可能要科普一下。根據《婚姻法》中的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利要求父母付撫養費。”
獨立的孩子值得表揚和贊美,但是別弄丟了自己的權益,你可以過更好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別因為別人怎么對你就怎么對他,那并不明智。如法律所要求的,不管你的父母關系如何,你都要盡到自己的贍養義務,與此同時,如果你的父母養老或生活困難,他們也有權利要求你給予贍養費。
當然你也要考慮到自身的生活狀況,若是你連自己的生活都保障不了,你也可以拒絕提供贍養費。請記住,父母對你有恩的話,請別在他們老后嫌棄且丟棄他們,你也會有老的一天。
我是悲觀的女漢紙,一個專注認真的女漢紙,可以的話,給個關注吧!
不至于愚昧到這種程度吧?父母就是結八婚,也改變不了你是他們所生所養的親骨肉,血緣關系,這和他們離婚在娶在嫁沒關系,你對他們的贍養責任和義務是必須的!法律規定的!
《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詳細點說: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有疑問可以繼續追問。。。
這樣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