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是甲方寫還是乙方寫_乙方要寫合同?
特邀律師
如果自己打算和其他人簽訂合同的話,一般會依據(jù)雙方的意愿進行簽訂這個合同內容的。那么關于合同中所出現(xiàn)的甲方和乙方應當會如何進行確定?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標的一方,在合同擬訂過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實現(xiàn)什么目標,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標,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證實現(xiàn),并根據(jù)完成情況獲取收益的一方。在合同過程中,甲方主要是監(jiān)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滿足。在合同執(zhí)行結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資金或者其他,以獲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東西。甲方乙方只是名稱上的不同,代表合同訂立的雙方,在法律上地位是平等的。《合同法》對此有明確的規(guī)定,合同即是在平等的條件下訂立的才視為合法,如果訂立的雙方有明顯的不對等地位,或者有明顯不利于其中一方的條款,則該方可申請該合同無效。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依照通常的合同簽訂方式,以服務合同為例:委托方一般為甲方,受托方一般為乙方。 區(qū)分甲方、乙方的意義不大,《合同法》中所稱“合同”是指“平等法律主體之間”就某事項達成的協(xié)議。我們通常指的甲方強勢,是因為甲方是付款方,而乙方弱勢,是因為乙方是提供服務的。由于競爭激烈,付款的一方自然較提供服務一方更強勢,更“甲方”。但從法律關系上看,二者地位平等,再強勢的一方也要遵守合同約定。 從傳統(tǒng)思維甲方較為強勢的觀念看,駕校是“甲方”也符合社會現(xiàn)狀…
甲方和乙方一般可以自由約定,但是根據(jù)習慣,一般發(fā)包方應是甲方,施工方為乙方。
我國《合同法》也沒有規(guī)定誰必須在合同中稱為甲方,誰必須稱為乙方。可見,誰為甲方,誰為乙方都無所謂,法律不作強制性規(guī)定。而只要在合同中能寫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就行。
不過通常付錢方為甲方。
合同上甲方和乙方的區(qū)別:
1、在訂立合同的時候,雙方誰先提出要求的,一般作為甲方;也可以協(xié)商。其實甲方、乙方稱呼無所謂的,并不表明權利的輕重,雙方在法律中沒有什么區(qū)別,雙方都要遵守合同條款。違約方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2、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標的一方,在合同擬訂過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實現(xiàn)什么目標,是合同的主導方。甲方一般是出資方或投資方,也就是經(jīng)營的主體,處于主導地位,以出資方作為市場的主體或稱主導市場為甲方市場。
3、乙方一般是勞務方,也就是負責實現(xiàn)目標的主體。如一供電公司與某企業(yè)簽定供用電合同,某企業(yè)為甲方,供電公司為乙方;裝修公司與住戶簽合同,住戶為甲方,裝修公司為乙方。甲方和乙方并不表明權利的輕重,雙方在法律中沒有什么區(qū)別,其實就是合同上所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的雙方。擴展資料合同上甲乙雙方的權力和責任: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簽訂的合同,甲乙雙方都有責任和義務按照合同內容行事。任何一方出現(xiàn)違約行為,都要按照合同事先約定的違約責任進行處罰。舉例:買賣合同中,甲方是買方,乙方是賣方乙方?jīng)]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把規(guī)定的商品以規(guī)定的質量送到規(guī)定的地方。甲方可以要求違約賠償甲方?jīng)]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貨款付清,乙方也可以要求違約賠償一般在合同簽訂前,一定要仔細閱讀相關條款,防止不必要的損失
合同如何確定自己是甲方還是乙方?
這樣的問題有點讓人啼笑皆非。合同中甲方乙方的定位沒有一點法律意義。之所以有人研究這個問題,實屬是虛榮心在發(fā)生作用。
現(xiàn)實生活中,合同關系就是市場供求關系。供求關系的市場表現(xiàn)是誰求誰,學術上稱之為“是供方市場呢還是需方市場呢?”如果是供方市場那就是需方求供方,供方是老大。反之亦然。因此,有些虛榮心較強的人在談合同時就比較注重自己的合同位置:自己是合同頭條呢?還是合同二條呢?他們在意的是誰求誰!
在這樣的習俗中,合同甲方通常就是財大氣粗的一方,合同乙方則是相對低調的一方,特別是建筑市場處于施工方求工程做的供方市場時,財大氣粗的開發(fā)商是在眾多施工單位中挑選合同對象,往往都是自已敲定合同文本讓施工方簽字干活。開發(fā)商在敲定合同文本時提筆就會寫:甲方(自己)。乙方(?)然后是合同條款即雙方權利義務的描述。就是這樣,合同中甲方乙方的定位定性就逐漸固定并流行和被認可。如果討論合同條款發(fā)生爭執(zhí)時,一方說,誰是甲方呀?那就是在提醒對方:是你在求我!(不愿干滾蛋則是潛臺詞)
以上就是社會生活中合同雙方爭奪甲方、乙方位置的緣由。
實際上,合同雙方誰也離不開誰,只是在整個市場大環(huán)境下表現(xiàn)出誰求誰?在本合同范圍內只有誰相信誰的問題!而在合同簽訂中至關重要重要的是關于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只要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對等、合理且易于執(zhí)行,誰是合同甲方,誰是合同乙方,實在是沒有什么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