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人重傷罪立案標準_過失傷害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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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刑法》第235條之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指過失非法嚴重損害他人人身健康的行為。其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權利,犯罪對象是有生命的自然人;
2.客觀方面實施了非法嚴重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3.主觀方面是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重傷他人的結果,因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重傷他人的結果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重傷他人的結果。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認為案件中存在犯罪事實,且該犯罪事實需要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的,可予以刑事立案。行為人主觀上出于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致使他人受重傷的,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致使他人死亡的,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無違法阻卻是由和責任阻卻事由的,需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符合立案標準。
概念: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指過失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行為。認定: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前者是指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被害人重傷的結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后者是指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被害人重傷的結果。過失重傷罪的本質特征在于:行為人既沒有殺人的故意,也沒有傷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傷的結果,如果事實證明行為人對自己行為引起的重傷結果的發生并沒有預見,而且根據實際情況也不可能預見,則屬于意外事件,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罪過,因而對重傷不負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重傷:第九十五條本法所稱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三)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缎谭ā返诙偃鍡l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例如:過失爆炸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第2款的規定處理;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例如:過失爆炸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15條第2款的規定處理;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違反規章制度,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的,按本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處理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九十五條本法所稱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
(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
(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
(三)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具體看案件的詳細情況,是否構成其他罪名,如果是過失致人重傷,那么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過失致人重傷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身體權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其客體為身體即自然人的軀體,包括四肢、五官及毛發、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構成肢體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亦應屬于身體,但可以自由裝卸的則不屬于身體。(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認定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需要注意兩點:其一,構成過失重傷罪,法律不僅要求行為人的行為必須造成他人實際的傷害結果,而且要求這種傷害達到重傷的程度,才構成犯罪。如果過失致人輕傷,則不構成犯罪,行為人只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也是本罪和故意傷害罪的重要區別之一。所稱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1.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2.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3.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其二、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還要求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有直接因果關系。即行為人的行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這種重傷結果,行為人的行為是造成這一重傷結果的決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傷結果的產生,并不是由該行為人的行為所直接決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為人過失重傷罪的刑事責任。(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評定損傷程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傷情,具體分析。《刑法》已明確解釋了重傷的定義。重傷,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傷害:(一)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二)使人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機能的;(三)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至于個案中是否構成重傷標準,需要結合《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來進行司法鑒定,實踐中一般由公安機關負責該類傷情鑒定,以此來判斷是否構成刑事案件立案追溯標準。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币虼耍室鈧ψ镏?,致人重傷后,就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