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決定放入檔案規定_學校有權把處分決定放檔案嗎?
特邀律師
這是處分執行的送達環節,告知本人正式處分、聽取本人申辯等,依據在《關于審理黨員違紀案件工作程序的規定》和省級對處分執行的其他法規規定。
第二十二條 給予黨員的紀律處分,從處分決定批準之日起生效。處分決定和批復給受處分的黨員一份。
不知道你的年齡和事由, 一般情況學校有權將你在校受的處分材料直接放入你的檔案袋。 不過一般為了保護學生的未來,在你畢業前都能把處分銷掉, 比如高中你有個警告處分,一般滿一年,就可以由當事人提出申請,然后被銷掉,不會計入檔案。。初、高三一般是不給處分的,除非學生實在是無可救藥。。。 在學校受到的處分不太影響日后的工作,但最好還是沒有。。。
誠謝邀請!
看你所處什么單位,有沒有管理權限?行政事業單位、國企央企員工的檔案是上級主管部門管理,民營個體企業流動人員是人社人才中心管理檔案。前者有權利,后者則無權處分檔案。
處分則分為:警告、記過、降級撤職、察看、開除。每個人都要對個人的檔案負責,出了差錯,凡被單位通報批評、降職降薪、行政警告、違法違紀違規等都將事實記載,必留入檔。個別較輕的處分,雖然各個單位有靈活處置不良記錄甚至有消除入檔的現象,但原單位都留有“案”底。對于自由入職者(進入個體、民營等)來說,粘上污點對入職、考評、薪資等方面都有較大或嚴重影響。
切記自律守規,切勿淪落被處分的境地。共誡共免!!謝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處分的內容如下: 第五十五條在對學生作出處分或者其他不利決定之前,學校應當告知學生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學生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聽取學生的陳述和申辯。 處理、處分決定以及處分告知書等,應當直接送達學生本人,學生拒絕簽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達;已離校的,可以采取郵寄方式送達;難于聯系的,可以利用學校網站、新聞媒體等以公告方式送達。 第五十七條除開除學籍處分以外,給予學生處分一般應當設置6到12個月期限,到期按學校規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處分后,學生獲得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第五十八條對學生的獎勵、處理、處分及解除處分材料,學校應當真實完整地歸入學校文書檔案和本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