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責任險和財產險的區別_公共責任險和公眾責任險的區別?
特邀律師
一、責任保險是指承保致害人(被保險人)對受害人(第三者)依法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說,當被保險人依照法律需要對第三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時,由保險人代其賠償責任損失的一類保險。二、責任保險的主要特點:責任保險產生與發展的基礎不僅是各種民事法律風險的客觀存在和社會生產力達到了一定的階段,而且是由于人類社會的進步帶來了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其中法制的健全與完善是責任保險產生與發展的最為直接的基礎。責任保險承保的卻是各種民事法律風險,是沒有實體的標的。責任保險賠案的處理也以法院的判決或執法部門的裁決為依據,從而需要更全面地運用法律制度;責任保險中因是保險人代替致害人承擔對受害人的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對各種責任事故處理的態度往往關系到保險人的利益,從而使保險人具有參與處理責任事故的權力;三、財產保險(Property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所承保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保險。
其實所有的財產保險公司都可以經營公眾責任險業務(例如人保、平安等) 各家保險公司公眾責任險的責任基本是一樣的。
選擇哪一家關鍵是看保險險種、責任限額和理賠水平,比如有的公司限制承保某些公眾責任險的附加險、有些公司理賠比較麻煩。所以要謹慎: 第一、險種的選擇。可以考慮用“物業管理責任保險”不用“公眾責任保險”,因為“物業管理責任保險”的專業性更強,更加“對口”一些。保險公司是有這個險種的。第二、針對業主車輛被盜情況,考慮投保“物業管理責任保險附加停車場機動車輛盜竊、搶劫責任險”。保險公司也是有這個險種的。第三、責任限額一般根據小區的檔次進行調整,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通常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為10-100萬,累計賠償限額為200-500萬元。費率在0.8‰-2.5‰之間。保費=累計賠償限額*費率。公共:
又稱"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指被保險人或其雇員在從事所保業務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人身傷害(疾病、殘疾、死亡)和財產損害或滅失所引起法律賠償責任的保險。
公眾:
主要是公共場合經營者需要備上的保險,用來防止致害人損害公共財產和人生財產安全的保險。
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物是你投保的財產,責任保險沒有實際標的物,它是以你在未來可能會發生的事故而導致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險種,比如說公眾責任險,如果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玻璃破碎等事故導致人員受傷,那么該場所的使用人或所有人就要承擔醫藥費等賠償責任,責任保險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負責賠償該場所所有人因賠償傷者損失而導致的自身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