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撫養費能取消對方探視權_離婚后不讓看孩子,只要撫養費怎么辦?
特邀律師
我不知道你提這個問題出于什么樣的目的?但是我只覺得一陣的惡心。
我就是一個離婚的爸爸,我沒有孩子的撫養權。但是我有孩子的探視權,這是必須的。也是法律所賦予我的。
前妻經常會利用探視權來向我索要財物。記得女兒考上大學的時候。前妻嫌我給的錢少了,直接打電話對我說,讓我不要騷擾女兒。我當時無法用言語來形容自己的心情。什么時候探視權也變成了一種交易?需要一定量的金錢才能夠實現?
自己問自己,當初離婚時能給女兒的都給了,法院判決的時候也沒有需要我給撫撫養費。(一場車禍導致我變成了殘疾人,前妻也因此跟我離婚,自己的掙錢能力有限)
生兒育女本來就沒有希望兒女能回報什么,自己做的也只是覺得自己該盡做父親的義務。我現在所擔心的就是女兒在前妻的影響下,心里會扭曲成什么樣子?可是一切都無能為力,交給時間吧……
提問者你提這樣的問題,一是顯示出你有多無知,二是顯示出你有多么的自私。血濃于水的親情,你不懂嗎?你在沒有道德的同時更加喪失了人倫。所以我勸你不管出于你什么樣的目的,請不要做這么愚蠢的事情,你如果真心為孩子好,就應該讓孩子擁有完整的愛,而且這是無法替代的。
我應該最有發言權吧!
在我女兒一周半的時候,我們離婚了,我說我一個男人帶孩子麻煩一個月給你兩千塊撫養費,大了些我再繼續加,她不肯,不要孩子,也不給撫養費這些我都認了,養個孩子我還是沒問題的,但離婚的時候,我跟她說過,你不撫養可以,這輩子你都別來找她,一周多的孩子你都舍得拋棄,作為人,你連最起碼的良知都沒有,所以你不配,跟我在一起五年,沒讓你工作,沒讓你做家務,想買什么就買,想吃什么就帶你去,你還吃飽撐著扯淡,明確告訴她做一個父親,我天天都在爽,孩子降生我就做了爸爸,而你了,懷孕十月,妊辰反映,吃了吐,吐了吃生孩子又痛,還是從你肚子里出來的,你說不要就不要,不管以后你生老病死,我都不會讓你看,只要我活著一天,天王老子都拿我沒辦法,可能有網友說,我剝削了女兒的權利,你們也不必站在圣母的角度看待事情,倘若你的母親也是這樣拋棄你的,你還會這么發表圣母情感嗎,夫妻之間合不來分開是很正常的,但是自己的親生能割舍的,這種人在我眼里就是一坨屎。所以,奉勸還沒有孩子的夫妻,倘若有了孩子,請善待孩子,孩子真的很無辜,他們來這個世上也不容易,請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倘若給不了,就不要帶他們來,畢竟苦了孩子我們也累。
編輯
我離異帶著孩子。
前夫外遇離婚消失幾年了,去年突然出現說要看孩子。
是因為他老婆死了,心情不好,我沒同意看。
讓他做好充分準備再來看,能不能堅持住,孩子小,拋棄了一次啦,現在孩子大些了,不能沒事來看看,有事又消失不見了,不能再扔第二次。結果就是他覺得做不到,就繼續消失了。
我認為不管恨不恨,如果孩子不恨,想看,就讓看,但我覺得還是有條件的。
一、不能想什么時候看就什么時候看,想不看就不看,讓孩子充滿了期待,結果都是失望。
規律的來看按約好的時間,非天災人禍都得到,別今天加班,明天聚會亂改時間。
二、配合教育。不管怎么樣你是個父親,只是沒有監護權,要配合教育,不要一味的買買吃吃,不給規矩。
三、不要提媽媽,媽媽的教育孩子方法不是你能管的了,一味的在孩子面前說媽媽不對,打擊孩子心中媽媽的威信,請你滾遠點。
四、來看就是還想當個父親,請付好責任,管好自己,如果新家庭可以看,你能控制,就帶出去看,如果你做不了主,沒人管的的時候來看看,有人一瞪眼就沒影了,別來了,孩子不是你空閑的時候拿過來玩玩的,沒了你他也很好,請不要打擾。
那些找法官的,想想原因,把最根本原因解決了,吵吵鬧鬧的對孩子好嗎?你看孩子是為了孩子好呢?還是想解了自己的念想。一切站在孩子的角度考慮一下哈
不可以,撫養費和探視權是兩回事。
另外,撫養費是對方給孩子的,不是給你的,你雖然可以拒絕接受,但是這樣你認為對孩子公平嗎?你可以給孩子開個賬戶,讓對方按月匯入撫養費,孩子滿18歲,你一次性交付給孩子,對孩子就有交代,這樣不好嗎? 《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謝謝邀請;樓主提出的問題是,女方不讓探視孩子,也不收撫養費,男方是否能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這就要看孩子在什么年齡段,同時要拿出對方拒絕你探視孩子的鐵證,才能給你答復的。
從你提問題我們可以看出,女方對你的憎恨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連把你給孩子的撫養費都看成是對她的一種侮辱,這是離婚女人倔強的心受到了扭曲。世人都知道,離婚孩子不是個人的私有財產,把撫養孩子和教育孩子放在第一位才是正確的。本來夫妻離婚造成傷害最無辜的就是孩子,把孩子交到這種心懷仇恨的女人手上,破壞父親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無非是要孩子將仇恨傳承下去,這是對孩子的殘忍和不公平,也是對孩子的成長和教育很不利的。
依據法律規定;離婚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撫養的責任和義務。法律還規定;對未成年孩子有監護權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對方探視孩子的權利。同時,也不能拒絕孩子探視父親或者母親的權利。
如果說孩子現在還是在兩周歲以內的哺乳期,依法孩子的監護權是歸女方所有的。只有等到孩子年滿兩周歲以后,你才能將女方告上法院,要求更改孩子的監護權。
如果說孩子現在已經超過了兩周歲,你就拿出強有力的證據,以孩子母親拒絕收取撫養費,拒絕你探視孩子的權利,對孩子的成長和教育極為不利為由,將女方告到管轄區內的人民法院,要求更改孩子的監護權。只要法院核實事實屬實,依法是會為你主持公道的。
感謝悟空邀請,來回答離婚后只要孩子撫養費卻不給看孩子這個問題。我很氣憤也很無語,世界上怎么會有這種目光短淺,不計后果的父母呢?
父母離婚,孩子是最無辜的了,生在你家不是他意,大人離婚也更不可能是他的錯,可他小小年紀卻要因此承受很多,不完整的父母之愛,缺乏安全感,更可憐的是成為父母某一方的私有財產,作為打擊和控制另一方的籌碼。婚都離了,往日的恩怨俱已清零,孩子的健康成長才是大事,所有的聯系都應該圍繞著這個中心。說兩個身邊的例子,大家評論評論,怎樣才是最好的辦法?
兩件事的主角都是我同事,我們是省類一級站,所以員工很多,A同事書香門第,技校站務專業,性格溫柔,又正值青春,同學同事中都有追求者,不知她怎么看走了眼 ,嫁給了一個媽寶男,婆婆強勢到上門打了女親家一耳光,交惡如此,同事就離了婚,孩子歸男方撫養,同事付撫養費。奇葩的事來了,當事人媽寶男云游四方,不足五歲的女兒留給奶奶照顧,那可惡的前婆婆就只要撫養費,不給同事看孩子,還灌輸孩子她媽媽拋棄她不要她,小學時同事還在課間偷偷送些零食看看她,初中就生疏了,高中更不愿見面了,18年考上大學都沒通知她媽媽,我同事一直未婚,骨肉分離的煎熬讓她無比的滄桑,前婆婆雖然把孫女帶大,培養上大學,但女孩性格內向,單親家庭的痛會是她心中揮不去的陰影。奶奶這一生,有孫女陪伴,或許還有成就感,但一旦奶奶老去,丟下這不知爹疼娘愛的姑娘該多么的孤單?
B同事是個年輕的美女,身材好顏值高,具文藝氣質還兼幽默細胞,自身條件好,也找到了好兒郎,一時間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非常的登對,可是好景不長,狗血劇臨,男方出軌,同事義憤難平,凈身出戶離了婚,孩子也歸男方撫養,也是奶奶照顧,同事給撫養費。但B同事的前婆婆非常明理,說你是她媽,隨時可以來看她,還經常打電話溝通孩子的學習生活情況。因為家庭氛圍寬松,小女孩心理健康,待人接物落落大方,后來B同事再婚,她便像個小蜜蜂,兩個家兩邊釀蜜。愛孩子,就要讓他得到更多的愛,孩子因為被愛,才具有愛的能力,才能享受愛回饋愛。
所以,只要你對孩子沒有負面影響,你可以先禮后兵,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找長輩,朋友做工作,實在不行就起訴,通過法院的判決來捍衛探視權。
這其實是兩個概念,
先說撫養費
如果離婚協議里說明了有撫養費這一塊,那么你是不可以停止支付的。
否則你停止支付后,對方可以去法院起訴你要求你支付。不過民事訴訟都是民不告官不究,所以如果他不會告你其實就還好
實踐中如果拖欠撫養費不多,一般選擇起訴的人不多,因為打官司麻煩并且自身需要花費。
再說探視權
其實這是很多離婚夫妻面臨的問題,在我國探視權是可以通過起訴進而強制執行的。
也就是法律可以強行要求對方和你達成協議,一個月見幾次等。
如果對方不履行協議,甚至面臨懲處。
希望父母們都理智
除非父母有一方虐待孩子,那么我支持不讓孩子見這個虐待他的人,事實上法律上也會支持。
否則無論雙方因為什么原因離婚,性格不合也好,出軌也好,孩子都是無辜的,他需要的就是雙方父母的關愛,這一點其實無法取代。
真為了孩子著想,就不應該阻礙他見到自己的爸爸或者媽媽。
感謝邀請:
她不讓看孩子你就不給扶養費,這么專業的問題你最好還是問律師。不過我感覺稍微也懂一點法律,她不讓你看孩子肯定是不對。你因為這事兒不給孩子扶養費也不對。都是成年人了最好別干那,犯罪還得給犯罪找理由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