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_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概括而言:兩種救濟保護方式:公力救濟與私力救濟(自力救濟)。
細一點就是,能自力救濟的情況下最好自力救濟,包括向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人講理,協商,或者請第三人進行調解。或者自己進行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
其次是公力救濟,公力救濟一般時間長,過程慢,事情也麻煩。沒有選擇時才這樣做,包括去投訴,報案,或者起訴。
真正減負,是指學生減負嗎?如果是,立法上就是規定學校不得在假期補課,不得超量給學生加任務等。不過法律的規定都是比較概括的,不能太細。
發泄公司的經營只要經過工商登記并有執照就是合法的。這類公司的業務就是接受發泄者的發泄,兩者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只要不違反其他人的利益,就是法律允許的。
可以通過
(1)訴訟途徑。訴訟俗稱“打官司”,訴訟途徑就是指受害人或案件的其他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上訴或申訴,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案件,保護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訴訟途徑包括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2)非訴訟途徑。公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非訴訟途徑,是指受害人或者其他有關人員請求國家有關行政機關或其他有關單位處理、解決問題,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非訴訟途徑很多,主要有:投訴、申請、調解、申請裁決、申請仲裁、申請復議、申請復審、復核、申請行政復議和申訴等。
擴展資料:
合法權益是指受國家法律保護并能取得預期收益的特權,如各項無形資產。
符合法律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在我國,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政治權利、民主權利、人身權利、經濟權利、教育權利等。
勞動者團結起來、收好證踞、到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仲裁都可以!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賦予我們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神圣不可侵犯。
然而,在實際的工作中,很多職場人會受到不平等、不合法的待遇!大部分人卻抱著錢不多算了、怕麻煩算了、道聽途說仲裁會偏向企業等想法放棄了維權,或者錯過了仲裁時效,最后想維權也難了,其實在仲裁中企業的敗訴率才是很高的。這一期文章,筆者整理這些關于勞動仲裁的攻略,目的就是幫助大家正確認識勞動仲裁,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時能及時維權。
希望能幫到您!
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找律師找法,費用高不說還能把人托死,
找媒體,對他們沒好處他們也不會報道,也看是惹的什么人什么事,他們也是有選擇性,也沒啥指望,
最后留給當事人,除了失望就是絕望,
只剩一和希望,找公交,哈哈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且毋庸置疑的。
自己的權益收到侵害,如果不積極維權,那么后果是什么呢?是侵權方會更加肆無忌憚,更加目無王法;于自己而言,會生活在委屈和憤怒之中。
當然,我也大致明白樓主為何要這樣發問,是因為現在維權的確不容易,困難重重。但維不維權與能不能維權成功是兩碼事。前者是我們自己的態度和做法,后者是結果而已。
但不管怎樣,面對侵權必須主動維權。
到處是死胡同,到處是漆黑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