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共有產權房還能買房嗎_什么是共有產權房能買嗎?
特邀律師
共產權房未來可能會有這些標配:
1、與地鐵或公交緊密銜接
交通便捷 《導則》中倡導“互聯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新理念。共有產權住房項目在選址上,優先選擇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條件齊全的區域,應與公交系統或軌道交通網絡緊密銜接。這一規定,保證了共有產權住房的位置不會太偏。
2、圖書館、健身房成標配
1戶至少1車位 對于共有產權小區的停車位數量,原則上,城六區不低于1.0輛/戶,城六區以外不低于1.1輛/戶。
不僅如此,共有產權小區的綠化景觀與公共空間以大喬木為綠化骨架,綠地配植喬木不應少于3株/100平方米。并規定,社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還應將圖書館、健身館、咖啡館作為標準配置,形成居民學習、健身、交流的場所。
3、套型以多居室為主層高不低于2.8米
城六區(北京市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和石景山區)新建項目套型總建筑面積不應大于90平方米;其他區新建項目套型總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設總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過120平方米。
充分考慮二孩及適老性要求,套型以多居室為主,嚴格控制套型總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另外,要求城六區層高不應低于2.8米,其他區不應低于2.9米,主要功能空間外窗洞口高度不應小于1.4米。還有就是,共有產權住房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住宅,每單元設置電梯不應少于兩臺,其中應設置一臺可容納擔架的電梯。
4、小區WIFI全覆蓋安裝人臉識別系統
《導則》要求在共有產權住房中推廣使用智能化建筑技術。全面推行三網融合,實現小區無線網絡(WIFI)全覆蓋。安裝人臉識別系統,試點建造智能化小型公用倉庫。有規劃專家表示,對共有產權住房的設計,以及質量和品質的要求,標準都很高,有些指標甚至比商品房還要高。
▲你知道嗎?
共有產權房屬于自己嗎?
答案是:屬于! 買房初期, 這個房子的費用由購房人與政府、住房協會或其它社會非盈利機構按出資份額共同享有產權 買房之后 隨著收入的提高、財富的積累,購房人可逐步增購產權,直至最終完全占有產權
共有產權房和廉租房、公租房有什么區別?
廉租房的房產證上沒有你名字,但共有產權住房的房證可以有你名!
共有產權住房的購買條件是什么?
1.共有產權房供應對象為符合北京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的家庭,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2.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反饋意見指出,不滿30周歲單身家庭可“先租后買”,形成梯度消費。
(梯度消費:第一種是租房,第二種是認購共有產權住房,第三個是認購現在普通住房以及其他住房。)
3.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征收以及拆遷安置房補償協議、有住房轉出記錄等情況的申請家庭不得購買。
4.共有產權住房將優先配售給項目所在區戶籍和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北京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住房限購條件的、在項目所在區穩定工作的非北京戶籍無房家庭。
共有產權房價格如何?
共有產權住房的銷售價格,以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為原則,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等基礎上確定;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價格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價格由有定價權的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保障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已實際租住2年以上的公共租賃住房,其“租改售”的價格,可以在核定的銷售價格基礎上下浮動5%。
共有產權房能賣嗎?
不滿5年的,不允許轉讓。共有產權住房自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未滿5年不得申請購買完全產權,未取得完全產權,不得上市交易。 自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滿5年,可申請購買完全產權。
屆時,按同時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向政府支付政府所占份額的房款。同時期、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以當地稅務部門當年存量房交易價格評稅系統價格為基準。
物業費、水電氣費等誰承擔?
物業費和水電氣之類共有產權雙方誰住房誰承擔也就是購房人承擔。 購房人負責繳納該套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并承擔該套房屋的使用維護費及其它費用。共有產權住房小區實行市場化的物業管理。
房子大概多少平米?
針對共有產權住房的房源供應結構問題,有群眾反映應該增加小套型的比例,多建一居室,也有群眾反映考慮父母、未成年子女一起居住,應改為套型總建筑面積不低于120平米。對此反饋明確,共有產權住房的房源供應結構應主要在60平米到120平米之間。
對于共有產權住房來說,產品設計會更加注重戶型或面積,既不會太強調超小戶型的項目,也不會做超大戶型的項目,這與"夾心層"的居住特點有關。
過去的保障房屬性強調戶型,能小則小。但是共有產權住房屬于普通商品房,只不過是產權的逐漸讓度。60到120平米范圍,基本上能夠滿足一些共有產權住房或"夾心層"群體對住房的不同戶型需求。
公共有產權房市政府為了實現“房住不炒”而實施的新的房產政策。
因為現在國內高房價讓大多數年輕人壓力頗大,政府在出各種政策控制房價。從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再到現在的共有產權房。
通過調查現場購房者,原因一,交款時間緊,需要近百萬! 第二個原因可能是更深層次的影響,就是共有產權房規則的變化,現有規則刪除了原來最重要的第三條,也就是購房五年后可以以市場價格購買剩余產權,就是購房者擁有全部產權,房子也就屬于商品房,可以在市場買賣。
但是規則改變以后,交房五年后,也就是七年后,只能按政府指定市場評估價,賣給政府或者共有產權房輪候者。也就是不能像商品房一樣在公開市場流通。如果兒女想繼承,也要擁有購買共有產權房的資格。這一條就讓許多原來想要購買共有如果產權房的購房者放棄了購買資格。
其實這么來看,規則的改變讓許多人放棄了購買共有產權房,因為五年后,無法像商品房一樣自由流通,也就讓共有產權房失去了金融屬性,對房子“只住不炒”來說,未必是一壞事。這樣也是一種篩選的過程,買了共有產權房的,大多數人可能就是奔著“住”而買的,尤其是規則修改后。所以今后大量共有產權房的入市,對抑制高房價可能就是一劑良藥。
共有產權就是房子主權是你跟國家共有,你并不完全擁有你這套房子的產權,所以不建議購買,不僅僅是升值,賣出時的各種不確定,最關鍵的是買了共有產權房后沒有資格購買普通商品房了!
1、法律并未限定購房者的年齡,因此用未成年人的名義購房是符合規定的。只是簽訂買房合同和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時,未成年人不能獨自進行交易,需要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辦理。
2、按照《民法通則》規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與民事活動需要法定監護人代為辦理。根據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監護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不予追認的合同是無效的。
3、為未成年人購房的時候在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環節,購房人名稱需要填寫為未成年人的姓名,并寫明監護人的姓名(一般父母均需簽名,除父母一方去世或無監護能力外)。
4、買房時不能貸款,銀行發放貸款的對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雖然可以單獨買房,但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沒有債務償還能力,銀行是不會為其辦理貸款手續的。
5、父母不能隨意處置房屋,監護人可以代未成年子女購房,卻不能隨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要進行出售、抵押等交易,監護人必須是完全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處理其房屋。涉及到未成年人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