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自己買的房子離婚時_領結婚證后女的掏錢買的房子離婚怎么分?
特邀律師
要看男方的購房資金來源,如果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婚后購買的房屋,只要沒有寫女方名字并且沒有貸款的,原則上屬于男方個人所有。
你好 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買房,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若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并且登記在該房名下,那么就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沒有份額。
具體細節歡迎電話咨詢謝邀,這個情況要看具體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及《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領結婚證后,女方出資買房離婚時可按如下方式確定財產分屬:
1、如果夫妻雙方事前對該房產歸屬有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如果雙方沒有約定,而房產是以婚后女方收入購買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這種情況一般房屋歸一方所有,但應對另一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3、如果領結婚證后,女方是用父母出資買的房子,且登記在自己名下,則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屬于女方獨有財產,離婚后仍歸女方所有。
因此,為了避免在離婚時出現財產分割糾紛,如果是婚后一方用婚前存款買房,最好對房屋歸屬作出書面約定。
女方婚后全款購買的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需要根據購買房產的資金來源確定分割辦法。
如果女方購買房產資金屬于其個人所有財產,且該房產登記于女方個人名下,依法隨女方個人所有。女方個人所有財產包括婚前個人所有財產和婚后依法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
如果女方購房資金來源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依法應當分割。如果購房資金部分來源于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屬于女方個人所有財產,應當對夫妻共同財產出資所占房產份額及房屋增值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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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藥~你的這個問題需分以下情況:
1.若該房產為女方婚前一次性付款購買,則該房產為女方婚前個人財產,若女方婚后的賣房款存于專用賬戶且未與其他財產混同,則該購房款仍為女方婚前個人財產;若賣房款與女方其他婚后財產混同且無法區分,你若缺乏充分證據予以證明,法官在無法查明的情況下很可能認定該購房款為夫妻共同財產。
2.若該房產為女方婚前購買,婚后還貸,則該房產婚后還貸的增值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未看到具體的案件材料,了解具體案情,以上為我根據你所述進行的專業分析,希望能幫助到你。
結婚時女方出錢全款買的房子,這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離婚后男方無權分割該婚前財產。不過還有一些特殊的情況:
一、結婚時女方出錢買房屋,只付了首付款,或者付了一部分錢。后來的房款和房貸都是結婚后,用雙方共同財產支付的。那么根據法律的規定,這婚前支付的部分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男方有權分得該部分的財產以及增值的部分。
二、男女在結婚的時候,對于財產有書面協議,如果雙方事先約定:該房產為女方婚前購買,婚后由女方用自己的工資或者收入還貸的,該房產即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就應當按照該協議的規定,男方不得分得該財產。
如果男女雙方沒有婚姻前財產協議,也沒有對于共同財產的約定。那么就參照第一條的規定處理。
婚后買的房子需要看出資和登記的情況來確定離婚后如何分配。
使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不論登記在誰的名下一般都會被認定是夫妻共同房產,離婚之后一人一半。
使用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出資人的名下,一般被認定為個人財產,離婚后歸出資人一方所有。
使用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另一方的名下,一般被認定為對另一方的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之后一人一半。
至于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答案是肯定的,不然房產的增值部分屬于誰?
大家都了解,雖然近期的房價沒有明顯漲幅甚至有些城市的房價還略有下跌,但是自08年至今,以北京的房價為例至少是漲了5倍不止。如果夫妻二人08年結婚,18年離婚,房產增值了5倍不止,增值部門肯定是要進行分割的。
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有關房產增值部分的糾紛一般產生在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還貸的情況下,還貸部分的房產增值部分是否應該分割。在實務操作當中,一般房產屬于登記人,剩余的貸款也屬于登記人,并且登記人需要補償另一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