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保護是權利保障的什么_行政保護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設置了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四道防線,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家庭保護的含義: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撫養、監護的職責,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學校保護的含義:要求學校等教育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并對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實施保護。學校保護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發展、人身權利的維護、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社會保護的含義:要求全社會創造一種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社會保護包括對未成年人的社會文化保護、身體健康保護、勞動保護、自由權和精神的保護等方面。司法保護的含義:要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門等依法履行職責,對未成年人實施專門保護措施。行政保護,是指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與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水平直接相關,通過加強監督,預防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行為的發生,及時制止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
我的真實觀點是:弄不懂什么叫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條規定,未成年人指未滿十八歲的公民。未成年人作為我國歷來高度重視并加以保護的特殊群體,除享有一般主體都享有的大多數權利外,國家還通過立法在不同的法律中賦予他們許多特殊的權利,旨在體現和落實對未成年人實行特殊保護的政策。
根據憲法的規定,我國公民基本權利的內容如下:
1、公民參與政治生活方面的權利和自由,包括:①平等權;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③政治自由;④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2、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包括:①人身自由;②人格尊嚴不受侵犯;③住宅不受侵犯;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⑤宗教信仰自由。
3、公民的社會、經濟、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權利,包括:①公民的私有財產權;②勞動的權利和義務;③勞動者休息的權利;④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⑤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⑥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4、特定人的權利,包括:①保障婦女的權利;②保障退休人員和軍烈屬的權利;③保護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④關懷青少年和兒童的成長;⑤保護華僑的正當權利。
生命權屬于基本人權的范疇,人權,是超國家的一種基本權利,是指作為一個人所應該享有的權利,是一個人為滿足其生存和發展需要而應當享有的權利。
公民權利保障的最后防線是司法保障。司法保障,是指通過法律制裁各種侵權行為,保障公民的權利。我國通過建立以憲法為核心、以立法保障與司法保障為主要內容的權利保障體制,保護公民的權利。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并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