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報廢年限25年_摩托車有報廢期嗎?
特邀律師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各階段制定的《汽車報廢標準》,我國對汽車使用年限的報廢標準為:
1、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微型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使用八年,達到報廢期后,不得延長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后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輕、中、重型貨車,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游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4、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5、輕便摩托車、摩托車的使用期為9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審批。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3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6、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7、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延緩報廢申報材料
延緩報廢申報材料(一)填寫《機動車延緩報廢審批表》;(二)行駛證正、副本(復印件);(三)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機構“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四)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復印件。(五)對于吊車、消防車、鉆探車等從事專門作業的車輛,延長使用年限3年(含3年)以上,須按單位隸屬關系分別經省汽更新辦或省轄市汽更辦審核批準。(六)有下列情況不得申請機動車延緩報廢:1、微型載貨汽車(總質量小于1.8噸,含越野型)、帶拖掛的(全掛汽車列車)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19座以下)。2、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或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3、右置方向盤汽車,達到十年使用期。4、達到使用年限前未即時申請“檢驗合格標志”。5、一個檢驗周期三次不合格的(含環保排汽污染物檢測不合格),不得申請延期使用。
辦理程序及期限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機動車達到使用年限前三十日內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提出檢驗標志申請。車輛所人有向公安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對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后,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及國家《汽車報廢標準》和《摩托車報廢標準暫行規定》規定: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摩托車強制報廢年限為13年;非營運9座以上客車強制報廢年限為20年;旅游客運車輛強制報廢年限為20年;其它大型車輛強制報廢期限為15年),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報廢期滿前將機動車交售給機動車回收企業,由機動車回收企業將報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兩輪摩托車報廢期8-10年,一般地級市會選擇中間值,9年,滿9年后,如車況尚可,可以申請延長報廢期,最多可延長三年,不過這三年中,每半年就要做一次車況年審。
擴展資料
摩托車報廢標準
1、累計行駛里程達到10萬公里的輕便二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二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累計行駛里程達到8萬公里的正三輪摩托車
2、使用年限達到10年的輕便二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二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達到9年的正三輪摩托車
3、車輛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
4、摩托車燃油消耗量超過國家《公告》確定的相應排量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20%的。
分析如下:
1、目前摩托車的強制報廢標準,兩輪摩托和邊三輪摩托車是8-10年,累計行駛不超過10萬公里。
2、正三輪摩托車是7-9年,累計行駛里程不超過8萬公里。
3、經檢驗合格車況良好的,最多還可以延長三年,即兩輪摩托車最多累計使用13年強制報廢。
4、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還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當地的報廢標準,但不能超過上述年限。
謝謝邀請回答:
根據交法規定,摩托車有報廢年限。而汽車是根據使用性質不同來界定的。一般私家車現在沒有報廢年限,營運車輛有報廢年限的。
先說摩托車。摩托車報廢年限為11年,但如果車況好,年檢達標,可以延期兩年。也就是說摩托車最長報廢年限為13年。
再說汽車。如果是私家車,現在取消了報廢年限。但注意,15年后一年兩檢。如果檢測不過也必須強制報廢。
另一種情況就是用途不同報廢年限也不同。它不是以車型來決定的。而且以使用性質決定。
營運客車一般8年強制報廢(也有10年)。教練車12年,貨車15年,校車15年等等。
一般情況下,有報廢期限的車輛的行駛證副頁都會寫有強制報廢時間。如下圖:
而私家車是沒有報廢年限的,那行駛證副頁就沒有寫強制報廢日期。
看上下兩圖的區別就知道了。
汽車和摩托車還要注意一個問題。只要該車脫審三個周期也必須強制報廢的。
這是近幾年的交管新政。原來所以車輛都有報廢年限。而且有公里極限。只不過都是以年限為主。而現在私家車就不存在報廢了。但是,15年后的國三車用國六標準能審過嗎?這又是一個問題吧?
以上為個人觀點,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車管所!
摩托車的報廢年限主要取決于兩點:摩托車的類型以及摩托車的使用里程。
2020摩托車報廢年限新標準為13年,并且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五條第十一款報廢年限規定:正三輪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但是在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的車子累計行駛里程超過10萬公里的輕便二輪摩托車,也會被報廢處理,以先到的為主。
在摩托車進行報廢處理的時候,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
1、首先需要提供摩托車的前后車牌,
2、車主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行駛證正副本
4、車輛登記證書等
將這些全部交到摩托車回收點,在工作人員確認之后,開具回收證明,最后交到車管所辦理注銷手續!要根據不同的報廢省份,有的地區還會給報廢車主提供一定的報廢補貼。其數額要致電當爹車管所,咨詢相關價格。
摩托車是按年限報廢的。
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各階段制定的《汽車報廢標準》,輕便摩托車、摩托車的使用期為9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審批。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3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
有。國家新規定摩托車使用年限為10年,可延期3年,但延期3年內,需半年年檢一次,合格后才可以延期,滿13年就要實行強制報廢。
累計行駛里程達10萬公里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累計行駛里程達8萬公里的正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達10年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達9年的正三輪摩托車需要報廢。凡注冊登記后使用年限達到10年的兩輪摩托車、輕便兩輪摩托車的所有人,要在報廢期滿前到車輛登記地公安車管部門辦理車輛注銷登記。同時,摩托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車輛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注銷其車輛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并對繼續上路行駛的摩托車進行查扣、處罰、收繳。
摩托車的報廢年限是:正常情況下摩托車的報廢年限是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