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出院休息期間工資有的嗎_工傷出院后在家休養有工資嗎?
特邀律師
工傷期間公司需要承擔的費用包括:
1、工傷期間的工資;
2、醫療無法報銷的藥費部分(但是一般不會去要求公司報銷這些費用)
3、住院期間的護理費,但是這個比較容易有爭議,因為沒有規定明確的護理等級及費用;
4、你所謂的修養如果只是在家里呆著,簡單講就是請病假,屬于工傷醫療期內的,公司給了正常的工資標準,就不會再給額外的費用;
5、如果你所謂的修養是那種還需要康復治療之類的,這個藥費社保一般不會給與報銷,但是會有工傷等級一次性補助給你,這個金額還是比較客觀的。
工傷住院期間和出院休養期間的工資按由用人單位按受傷前的標準按月支付,休養期間沒有補助。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擴展資料:
1、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征收工傷保險費;
2、核查用人單位的工資總額和職工人數,辦理工傷保險登記,并負責保存用人單位繳費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情況的記錄;
3、進行工傷保險的調查、統計;
4、按照規定管理工傷保險基金的支出;
5、按照規定核定工傷保險待遇;
6、為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免費提供咨詢服務。
工傷住院期間和出院休養期間的工資,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均由用人單位按受傷前的標準,按月支付的,休養期間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沒有其它的補助的,法律依據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擴展資料: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四)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何種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
職工有工傷有治療的停工留薪期,非工傷職工有醫療期,但是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內并沒有提及休息期。
休息期一般是我們大家約定俗成的稱呼,一般指的就是醫療期或者停工留薪期這樣的時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要保障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工資待遇不變,相應工資待遇仍然要按月發放。
停工留薪期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如果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時間也不得超過12個月。
值得說一下的是,一些工廠企業加班情況比較嚴重,但是總有一種標準工資,停工留薪期內應當按照標準工資發放。這種情況不發加班費,大家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是單位以考核為主的績效獎、年終獎,這些獎金是要按照正常出勤和工作效果發放的,所以不能減少。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停工留薪期待遇,我們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畢竟工傷職工一旦被用人單位主動解除,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相應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待遇和經濟補償金待遇。如果是違法解除,還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待遇。相應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所以,工傷職工更應該大膽維權,要求用人單位完全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兌現有關待遇。
不過,如果過了醫院規定的必須的停工留薪期,或者職工還要治療其他疾病,那么應當享受的是醫療期待遇。
醫療期待遇全國的普遍標準,一般是按照最低工資的80%支付。這就有很大的落差。曾經廈門一個外企高管,得病前月薪2萬,得病后醫療期待遇1000多元。這也確實沒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醫療期的時間實際上也是不短的。根據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齡,最長可以達到24個月,可以在30個月內休完。
如果治療后確認失去勞動能力,解除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標準是6個月的應發工資標準,重癥加付50%,絕癥加付100%。相應工資標準應當按照職工正常工作時的標準來進行計算。
失去勞動能力,只要社會保險繳費滿15年,就可以辦理提前退休或者退職手續了,一些地方是領取病殘津貼待遇。總之國家會給予一定的保障。這也看出我們提前繳納社保滿15年的重要性了。
綜上所述
我們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對勞動者的保護還是非常全面的,希望勞動者能夠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積極的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共同創建和諧勞動關系。
工傷住院期間和出院休養期間的工資,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均由用人單位按受傷前的標準,按月支付的,休養期間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沒有其它的補助的,法律依據如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后休養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至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么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至于崗位工資應該照常發放;績效獎金,如果是根據出勤狀況核發的,依然要發放,如果是根據業績來核發的,可以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