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別人擔保自己還能貸款嗎_給別人擔保了自己還能貸款嗎?
特邀律師
只要征信沒有問題就可以貸款。具體說來,當擔保人需要申請貸款時,銀行首當其沖會根據擔保信息中的提示,查看擔保人及債務人的征信報告,只有兩人信用記錄都處于良好狀況,沒有嚴重逾期還款情節,擔保人才算是成功闖過了“信譽關”,抵達了證明還款能力強勁的環節,靠近于成功貸款的彼岸。
如果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擔保人需要被迫挺身而出,清償到期債務。因此,申請貸款時,額度會受到負債的牽連,產生負面影響,不過,最終的額度還得結合擔保人的用資需求和還款能力綜合評定。
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不過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1、他所擔保的借款人正常還款,無逾期;
2、他本人具有還款能力;
3、他本人的信用良好;
4、貸款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滿足以上條件后,擔保人即可申請貸款。
1、自己已經貸款的人,同樣可以為別人做擔保。《擔保法》第七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2、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征信情況。3、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4、《擔保法》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給他人擔保屬于“或有負債”,雖實際上不算你的債務,但是有可能會成為你的債務。
不同的銀行在處理此項或有負債時的做法不太一樣,大致有兩種處理方案:
一、定量判定
部分銀行在考慮這部分擔保的時候是會將其放入進你的負債總計中去的。你能貸多少錢也就是銀行經常說的授信額度是根據你的營收能力、資產情況進行綜合判定的。最終你能從銀行貸多少錢是用這個授信額度減去現在的負債總計得出的。
這樣做能控制住不少風險,但也會因此而損失掉不少優質的客戶,畢竟之所以能擔保,都是因為這個擔保人很有實力,銀行才會準入的。擔保人的這種“實力”也正是銀行拉存款、放貸款所需要的。題主不用擔心,現在已經很少有銀行這樣做了。
二、定性判定
還有些銀行是通過了解被擔保人擔保的借款人還款履約情況,來判定這個擔保人需要代償的概率大不大,一般情況,銀行都會根據這個概率適當折算一部分放入到擔保人的總負債情況中。
在折算的過程中,銀行也會參考你擔保的貸款類型來綜合判定。如果你擔保了一筆信用類貸款,那折算的負債可能要多一些。假設你擔保了一筆房產抵押貸款,或者你和其他人一同進行擔保,那折算的就會相對少一點。
這樣做可能會帶來一些不穩定的風險,有些好的客戶很有可能就是因為擔保了其他貸款而拖垮了自己。這也是現在大部分銀行采取的方式。
沒有擔保自然好,在做房貸之前不要對外擔保。當然有了擔保也沒那么可怕,建議去當地銀行咨詢下,也許只是貸款的金額減少了一點而已。
銀行研究僧,你學習,我也跟著學習!
被擔保人未能還貸被起訴,如被起訴后及時還清,你沒什么責任。如被擔保人無能力償還,就會起訴你這個作為擔保人的代為償還。但住房公積金是社會保障制度之一,你不購房就不能提取,就算起訴你也不能執行。
有個問題是:確定被擔保人無能力償還后,你還購房供房,你被起訴,就能對你的財產執行償還。只要錢還在住房公積金戶里一日,都不會被執行。特別你買下的房子又不是你唯一住房的話,會被拍賣償還。
可以的,你給別人做擔保,是不耽誤你自己再辦理貸款業務的,理論上你只是擔保人,并不是主貸人,不會算你的負債的
根據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確定。
目前國家沒有統一的規定。有些地方規定不能做擔保人,有些地方規定可以做擔保人。例如,日照市前些年規定,有貸款沒還清的,不能做擔保人。2014年以后,有貸款的職工也可以為他人擔保一次。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為別人擔保貸款,一般情況下銀行會審查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也就是還款能力)。如果擔保人的收入在償還自身公積金貸款后,余下的收入還足以替他人作擔保,在貸款人沒有能力償還貸款時,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這樣,貸款沒還清的人做擔保人,銀行是會同意的。
建議:詢問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