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需要注意什么問題_出租房子需要注意的問題?
特邀律師
出租房屋首先第一條就是寫合同。
承租人來租你的房屋,要看你的房子在什么位置。人流量多,地段繁華的比客源少,偏遠的位置價位要高。雙方談好價錢,就可以寫合同了。
合同一般這樣寫,分甲方,乙方。甲方就是出租方,乙方是承租方。在雙方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甲方愿把房子租給乙方。房租期限自那年那月那日起到那年那月那日止。房屋租金一年多少錢,人民幣小寫,人民幣大寫。一年租還是十年租,租金一次付清,還是分幾年付清都得寫清楚。房子到期,乙方如果繼續租或者不租得提前告訴甲方,一般是提前一個月。以免發生矛盾。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寫日期。有的在備注里寫上,房屋,家電等有損壞的,由乙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自己交等。
有的常租戶,有信譽了,甲方連合同也不寫了,到期直接來收錢,但這是少數。
出租人在簽訂出租合約時需要留心七個細節: (1)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實性及租用的物業為何種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來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對外籍租客要看他們是否有合法居留證明; 外地人則可查看暫住證,并應留有租客的身份證復印件; (2)可收取一至兩個月租金作為保證金,避免租客不交租或水電費而造成損失。 (3)租賃合約中要約定清楚租客逾期交租責任、有無權轉租、分租等細節。 (4)應定期檢查維修,若物業造成承租人身體傷害時,要擔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5)擴建及改建要再報批,不能隨意亂建。 (6)簽訂與中介公司的委托合同時,房屋出租人應約定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地點,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簽,防止中介公司的業務員瞞著其公司與出租人私下簽約; (7)房屋出租人在物業驗收單中應詳細注明屋內各種設施的品名、品牌、數量、新舊程度等等,由房屋租賃當事人和中介公司業務員共同簽名確認后,并加蓋公章,以防物品的毀損、丟失。
1、簽署正規合同,網上一般有下載,條款比較全面;2、審核并復印租房人的身份證,必要時到派出所查驗一下,避免案犯入住;3、了解租房人的職業,必要時到其單位看一下,是否真有其人;4、先交租金后入住,避免租金糾紛;5、交一定的押金,具體數額以房屋內裝修、家具、電器的評估值為準,以避免盜竊、損壞;6、定期到房子中看一下情況,防止出現二次出租、破壞房屋裝修等情況;7、讓租房人保留交納水、電、暖、煤氣、有線電視、寬帶、電話費用的收據,避免欠費;8、經常了解一下鄰居的反映,避免租房人損害鄰居的利益,或是有違公共道德;9、了解一下周邊房屋的租金情況,及時調整租金,以避免租金損失;10、租房人如另外邀請其他人合租,必須經過出租人同意,并嚴格審查。
房屋租賃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出租房屋應注意哪些問題?下文伴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這方面的問題,歡迎閱讀了解!
1、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并相互校驗有關身份證明,實房產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狀況。
2、租集合日主體話達地址要明確;
3、對用房供病明誰中稅妝的承掛;
4、租人和出租人教好都有各道的陳達和保證;
5、需要明確裝核的方;
6、承租人不得撐自改交房層的結構友用選;
7、承租人不得控自轉租或者規不祖人有權轉;
8、明確違原陳述和保證以及其他條款的違約責住佳相關法律知識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雙方的合同進行監證,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
一、登記范圍:凡在城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給他人從事經營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二、應提交證件1、租賃雙方的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2、房地產交易合同登記申請表;3、房屋所有權證、國土證;4、房屋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