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司注冊資金多少代表什么_注冊資本代表公司實力嗎?
特邀律師
看你是哪種行業性質,如果是平常的國內貿易,商貿,電子科技,傳媒這些這一億的注冊資金就太多了(一般這些類型的公司注冊資金就是10-100萬的標準)如果是做房地產公司,比較大型的金融貿易類的公司就還好
要想弄明白注冊資金大小的區別,首先要對公司注冊法有個了解。公司注冊的過程中有幾個重要信息,經理人誰?法人是誰?股權分布都有誰?董事都是誰?董事長又是誰?注冊地址是哪里?這些關鍵信息都代表負擔法律和民事責任的同時,也代表合法的擁有公司財產,我單說法人,股東,注冊金額三項:
一,法人:全稱是法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無法律禁止出任法人代表的人都可以做公司法人,禁止做法人代表的人有:無民事權利的人,公職人員等。出任法人了就要負擔公司法律責任。法律責任有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比如:公司違法,法人是第一個擔當刑事責任的人。公司欠款也是第一個負擔民事責任的應訴人。同樣法人也是公司內職位較高的人,擁有公司決策權利。
二,股東:各股東有些是投資人,不出任公司職務,這樣的股東一般只承擔自己投資額的責任。有些股東還出任公司職務,那么相應的職務當然有相應的法律責任了。
三,注冊資金:
公司注冊資金就是公司的信譽保障,這是毋庸置疑的,不然注冊資金有什么意義。這就有兩個情況了:
1.以前實交納注冊資金(真實的交納,比如:注冊資金寫1000萬,那就必須在指定銀行存入1000萬,然后注冊會計師審核,出資金證明,才能辦照,寫上1000萬資金),當時很多人沒有這么多資金,就找中介,集中存入資金,審核完了,及時取走,造成抽逃資金的嫌疑。注冊資金這個條款有名無實,也給企業造就了負擔。這事竟然能讓總理知道,直接把實繳改為認繳了。注冊資金這個中介行業徹底消失了。由衷的感謝領導人的英明。
2.現在的注冊資金成了認繳制度,也就是你想寫多少都可以,免去了資金證明這個環節。所以很多人隨便寫金額。真正的認繳資金和實繳資金是一個道理,你認繳了必須在20年或者30年的時候給真正交納給公司運營。無論你分多少期,你都得用實際金額進入公司對公賬戶。這個是基本的稅法。寫十億、百億的那些老板,你雖然有為人類的宏愿,但是你得真有那本事,也得負擔著責任,不交納等著稅務收拾你,早晚的事,稅務越來越健全。
大家理解了基本知識之后就明白了,注冊資金究竟寫多少的意義了,注冊資金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很簡單:
一,破產法清算
其實大家都知道公司有破產法保護,就是公司經營不下去了,不至于禍害家人,不至于搞的傾家蕩產,無法生活。公司法規定,只要是兩人以上的有限公司,在民事責任上(也就是資不抵債)只需負擔最高注冊資金的款項即可,當然包含公司所有財產。比如:公司財產100萬,注冊資金10萬。申請破產保護,賠100萬就行。比如:公司資產10萬,注冊資金100萬,并且你這100萬沒有花完,那就要拿注冊資金來賠付了。超過這個金額,法律保護不再追繳個人以及家庭,甚至其他公司的財產。
這是我國申請破產保護的很嚴格,很多人根本申請不過,但是這個法律是真實存在的。所以大生意要找注冊金高的,不然虧了沒人賠你。
二,追繳個人財產
當然有些情況追繳個人財產以及家庭財產的,所以很多人創業失敗弄的家破人亡,其實就是不懂法律。個體戶和一人有限公司,無需會計做賬,稅務也不查賬。只需按照營業交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即可。財務簡單處理,非常方便,公司掙多少都是自己的。
但是一旦負債,公司破產,你的房子,車子都要抵債。還不起,以后有錢還得還?;緦儆趥€人欠賬,而不是公司欠款了。
總結:所以個人開公司創業,寫注冊資金的時候,要注意了。不是讓你任性而為的,要注意兩方面兼顧,既能表明現階段做生意的實力,又能保護自己的破產風險。以后做大了,再增資也可以。
在目前認繳制度下,注冊資本不一定代表或反映公司的實力高低。
一、注冊資本是企業承擔的責任。
無論是認繳還是實繳,公司以其注冊資本為限額對外承擔有限責任,股東以其認繳的資本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注冊資本越高,股東認繳的金額越大,相應的責任越大。
二、認繳制下的注冊資本,并不能真實反映公司的實力。
在注冊資本認繳的情況下,除行政部門、監管部門要求注冊資本實繳外,其他認繳的公司,其注冊資本,可能未實繳,也可能未繳足。
如果注冊資本未實繳,或未全部實繳,其注冊資本所反映的實力是要打折扣的。
以下是行政部門、監管部門對公司成立時要求注冊資本必須實繳的行業。
以上共有28類公司,這些注冊資本實繳的公司是反映了其相應當的實力的。
三、注冊資本實繳了,也不一定反映其相應實力
實繳的注冊資本,有抽逃的可能,若資金抽逃了,即使實繳的注冊資本其公司實力也要打折扣的。
公司的注冊資本,無論實繳還是實繳不足,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公司的能力。但反映公司能力的指標有很多,注冊資本只是其一。但這個能力,是否名實相符,你得揭開認繳的面紗,去認真探究他。
不一定,注冊資金只是公司成立時公司注冊的賬面金額 1、一種情況是正常情況,公司確實有那么多錢 2、第二種是其公司是代理注冊的,資金也是代理注冊公司拆借的,當年檢時注冊公司把資金注入,年檢后抽出,其實該公司并沒有多少錢 3、還有一種就是該公司確實有那么多錢,并且經營很好,公司盈利,其公司的錢就比這個要多的多,
不是的
1、很多人有一個誤區:覺得注冊資本越多越好,因為這樣看起來公司有實力,其實不是這樣的,2013年12月新的《公司法》頒布后,對注冊資本實現認繳制,也就是你注冊公司的時候關于注冊資本不再采用實繳了,不用開立驗資賬戶了,這就是認繳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實繳就可以了,這個實繳的時間一般都比較長,所以,很多創業者在注冊公司的時候,為了讓公司看起來有實力,就把公司注冊資本寫成幾千萬,甚至上億的,其實這是一個誤區。
2、注冊資本的法律規定: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也就是說對一般大部分的行業企業對注冊資本數額已經沒有要求了,而且都是認繳制,對特殊的行業有要求,比如金融類企業。
3、注冊資本多少合適了?
注冊資本代表了兩層意思:
第一層意思:就是你做的這個項目需要的資金數額,其中的自有資金出資數額,因為尤其是對一些制造業,總投入是自有資金和債權資金一起的,所以注冊資金大致上和自有資金的出資數額相當就可以了。
第二層意思:就是一最終承擔的法律責任的極限,因為現在都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承擔的是認繳出資額的債務責任。
4、舉個例子:一個項目只需要100萬資金投入,A方案:注冊資本100萬;B方案:注冊資本1億元。
如果項目失敗,最后公司破產,欠債1000萬,那么兩種方案分別需要承擔多少責任了(假設公司運營過程中是合規的)?
A方案注冊資本100萬,那么股東只需要承擔100萬的責任,剩余的900萬,公司破產后,股東無需承擔。
B方案注冊資本1億元,那么股東需要承擔的極限是1億元,那么1000萬的債務在極限范圍內,因此需要承擔1000萬的債務。
綜上:公司法的修改,大大簡化了注冊公司的程序和成本,是方便了很多創業者,也催生了一波創業潮,但是都要量力而行,注冊資本就是你的“力”,有多大身體穿多大褲衩,增資容易、減資難;注冊容易,注銷難;都不實繳了,認繳一個億也是自欺欺人的套路,實力源自于你的專業、你的產品解決問題的能力。
我專注小微企業和創業團隊的股權設計和激勵,業余愛好搏
認同我的觀點,歡迎點贊、關注
咨詢請私信
現在注冊公司實行認繳制,也就是你說多少就多少不審核了,但是那也不是意味著越多越好,畢竟你的注冊資本在那里早晚這筆錢也要在賬戶上體現出來。
注冊資本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如果你業務量很大注冊資本太小也不行,因為你要涉及到發票和客戶認可度,比如你注冊資本十萬去接一百萬的工程或者其他項目客戶也不會認可。
如果業務量不大你注冊資本一個億那樣也會給自己帶來稅務和監管風險。萬一公司惹上官司結果官司輸掉需要賠款你注冊資本就很重要了。如果賠款一千萬你公司里沒有這么多錢,注冊資本卻很高,原告可以要求對你的公司審計,到時候查明注冊資金沒到位法院會要求你補交注冊資金,如果拿不出會查封你個人資產。
但是如果你注冊資本只有一百萬,你只要資金到位了不夠清償債務的部分和你個人資產沒關系。有限責任公司資不抵債最多破產清算和個人資產一般沒有沖突。所有來說注冊公司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
一般來說沒有區別,公司注冊需要滿足最低注冊資金要求即可。
一般來說公司注冊資金的多少沒有太大的區別,只要滿足最低資金要求就可以,其實公司的注冊資金多少要按照公司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比如看行業要求有沒有注冊資金的最低要求,從公司發展角度則要考慮公司的融資和股東的償債能力。目前,在我國要想取得金融機構貸款,要求公司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金融機構判定公司自有資金的一個標準就是看公司的注冊資金。
繳稅是根據你開發票的金額按一定比例繳,注冊資金大小決定你的公司今后承擔的法律責任,并不直接影響你的稅務。
拓展資料:
注冊資本與實收資本的區別:1、金額上一致,但是兩個概念;2、具體時間上,兩者的金額不同。實收資本的注冊登記是政府對法人的核準行為,在企業進行了相關的行為之后;注冊資本則是對于企業的償債能力、責任的一種認定,兩者都是有法律責任承擔的。
具體而言,實收資本可以同注冊資本不一致,注冊200萬,實際注入60萬就開業了,但當企業清算時,如果變買財產的收入不足以抵償債務,所有者就必須補足,補滿200萬為止。在公司注冊時,企業需要慎重選擇注冊資本,當企業發展之后進行相應的注冊資本的變更。
一般來說區別不大,公司注冊需要滿足最低注冊資金要求即可。 但目前在我國要想取得金融機構貸款,要求公司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金融機構判定公司自有資金的一個標準就是看公司的注冊資金。所以,要想多融資,注冊資金還是要相對多一些好操作。 公司注冊資金,是指設立企業在銀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即投資者認繳的全部出資額。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是登記主管機關核定經營范圍和方式的主要依據。
1.個體戶不存在注冊資金的問題,需要注冊資金的指的是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金代表的是所承擔的責任,即所投即所承擔風險,就算你抽走,后續也是要承擔等價風險的。
2.企業的注冊資金一人有限公司是不低于10萬元人民幣,合伙是不低于3萬元人民幣,當然,一些特殊的行業是存在準入注冊資金一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