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事業編改制_鄉鎮事業編怎么改革?
特邀律師
事業單位是從2014年10月起繳費,所以如果期間未繳費就需要補繳。
大家好,分享社保知識,我是思之想之,現在事業單位搞養老金清算,之前工資都扣錢了,為什么還要補繳?
按照我的理解,因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從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之前是財政負責養老金,個人不用繳費,但是這種雙軌制就終結了,不用繳費好日子過去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從2014年10月起就要進行繳費了。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跟企業職工一樣也是8%。
當然,由于國家出臺的改革文件是在2015年初,各地落實文件出臺時間是要更晚一些,所以可能會造成了一個時間差,有一個真空期,可能導致從2014年10月起到你們當地出臺正式文件正式落地之間沒有繳費。
所以,需要補繳從2014年10月起到正式落地實施之日的養老保險繳費。這是思之想之預估的可能的情況。
一般來說,2014年10月1日前是視同繳費年限,沒有實際繳費,所以不大可能是補繳2014年10月之前的繳費。
當然,如果不是這種情況,你可以進一步咨詢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相信請他們會給你一個準確的解釋和答復。再不行也可以給社保部門打電話咨詢,12333社保熱線是一個不錯的東西。
總之,大概率是補繳的2014年10月1日起到你們當地正式開始繳費期間的養老保險。既然讓你補繳,意味著你正式繳費時間比較遲,所以也是無可厚非的,配合繳費就是了,單位一般情況是不可能搞錯的,也不必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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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說事業單位,我一個朋友在地方財政局上班,公務員。后面財政局設立了一個下屬的地方投資公司,她直接就從公務員跳到了那個公司上班,因為那邊待遇很好。所以這個事情沒有絕對事業單位好,還是企業好,我們來看看到不同單位可能會有什么不同:
一、分流到事業單位
繼續吃著財政飯,工資穩定,旱澇保收,一生有保障,工資相對固定,晉升需要考職稱,換了個單位,需要重新熟悉環境,重新找晉升機會。
有可能你在原事業單位,面臨晉升了,一分流,到新的單位,新單位的老職工自然比你要有更多的晉升優勢,如果你們雙方競爭,你失敗的概率要大些。
二、分流到企業
1、效益好的企業
那自然不用說,有些好的企業福利、待遇都遠超過事業單位,社保繳納齊全,不比分流到事業單位差。
如果在這種企業和事業單位里面選擇,你就要考慮該企業是什么性質的?屬于哪個行業,你對這個行業有沒有興趣?工作壓力如何?工資待遇和原事業單位相比相差多少。
你的具體年齡,如果年紀輕,去到企業會不會有更好的發展?如果年紀偏大,還是建議留在事業單位,比較安穩些,工作壓力也會相對小一點。
你的性格,喜歡沖闖,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企業的工作是如何的?那就可以選擇企業,尋找另一種完全不同的發展模式。喜歡安穩型的,那還是事業單位,畢竟不出什么大的意外或者改革,可以安穩保障一生。
2、效益不好的企業
這種情況算是最差的一種結果了,能避免到這種企業就盡量避免了。
不管去哪里,自己有能力比較重要,借助網絡的發展,尋找更多的機會。頭條很多60多歲的“年輕人”還在創業寫作,尋找自己新的人生價值,有夢想,一直不會老。
我們也要學會多去拓展一些增加收入的渠道,提升自己的能力,有能力了,自然是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根據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進度,2020年,將全部事業單位的改革。那么,改革后,事業編制改為合同制的工作人員,會受到什么影響呢?
一、事業單位改革的相關情況
事業單位主要是分為三類,三類事業單位的改革情況也不一樣。
對于承擔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將會轉為行政單位或者是某個行政單位二級單位,而事業編人員則全部化為公務員。
對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則全部取消,轉為企業,相應的事業編也會轉為合同制員工。
對于從事公益活動的事業單位,則保留其事業單位屬性,強化其公益屬性。不過,對于這類單位的事業編工作人員,繼續保留其事業編制,直到他們推出或者退休,則相應的核減編制。實行只出不進,以后新招錄的人員不再具有編制身份,都是合同工作。
二、對于改革后成為合同制員工的企業,國家也有相應的安置方案。
對于那些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全部取消了,員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失去原有的事業編制身份。但是,他們的 各方面利益是得到妥善安置的。
一是國家設置了過渡期。有5年的過渡期,在這個過渡期內,改制后的單位仍然享受事業單位有關的政策福利,各種優惠政策不變。
二是穩定退休待遇。對于 改革前已經退休的人,退休費待遇仍然按照原退休待遇執行,沒有變化。對于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養老金待遇的執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但是要保護他們的合法利益。
三是穩定醫療待遇。改革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醫療待遇讓按照以前的原路徑解決,不受改革影響。對于改革后退休的人員,可以享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補充醫療保障。同時,對于那些有條件的企業,也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全力維護員工的利益。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改制是必須要完成的政治任務,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余地。對于那些改為企業員工的人,應當正確認識,積極配合。改革后,實行市場化運作,發展好了,待遇肯定也會比事業單位優越。
鄉鎮事業編主要集中在七站八所,現在叫各類服務中心。在鄉鎮,受編制限制,公務員只是少數,且主要擔任領導職務,因此干活的絕大部分是事業編制人員。這一機構特性和現實條件決定了鄉鎮機構改革事業編不會有太大變化,最多無非換個牌子換個崗位繼續干革命而已。
第一,鄉鎮事業編一般不會下崗,丟失身份。根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鄉鎮的各類站所可能會根據職能需要進行必要的撤并整合,人員隨職能劃轉分流安置,繼續保持身份待遇不變,不會出現被剝離編制的情況。比如自收自支性質的事業編制,按照分類改革要求,原則上要求剝離事業編制轉為企業人員,但在鄉鎮能干活的人本來就不多,受制于人少事多,即便有自收自支性質的編制人員,一般也不會清除,頂多是在機構撤銷后轉到其他崗位安置。自收自支性質的編制人員都不會丟失身份,其他全額、差額人員地位自然更加穩固。
第二,鄉鎮事業編基本上不可能轉公務員。有的鄉鎮事業編特別是參公性質人員,冀望通過機構改革轉換身份變為公務員。可以肯定的是,這基本上不可能。有兩個方面原因:一是機構改革現在普遍采用的是限額管理原則,行政編制原則上不增加,沒有編制,想轉業沒用;二是從事業編轉行政編,要么通過調任,要么通過選舉擔任鄉鎮副職,否則根本轉不了,而無論哪種選擇,都不是易事,沒有一定的能量根本做不到。
第三,鄉鎮事業編基本上不可能有車補,想提高待遇,要么上調,要么多拿職稱,其它的別多想,想也沒用,老老實實干活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