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離婚協議就算離婚了嗎_簽完離婚協議算離婚生效了嗎?
特邀律師
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離婚協議后并不能讓離婚協議立即生效,需要夫妻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法》規定離婚是必須要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如果僅是簽了離婚協議,沒有去登記領取離婚證,是沒有離婚的。若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但是沒有去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則屬于是沒有解除婚姻關系的。這也是對想要離婚的一方但又不懂法律常識的朋友留下了一點點隱患。認為你們雙方只要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了書面文件,并且有男、女雙方的簽字及捺印就已經是離婚了。這個理解是不正確的,簽訂協議的雙方簽字、捺印后代表是雙方合意的成立,離婚協議的成立與離婚是兩種不同的概念。這兩者需要朋友們注意一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現代社會夫妻會因為各種緣由而離婚。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就可以協議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有財產糾紛的,可以起訴離婚,那么在法院簽了離婚協議書算離婚嗎?
法院調解出具調解書,無需辦理離婚證
法院調解離婚也會出具民事調解書,無須另行辦理離婚證,調解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效力,均是證明離婚的憑證,此民事調解書相當于離婚證。
離婚包括哪兩種方式?
離婚形式包括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就是男女雙方經過協議,意見達成一致,可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訴訟離婚:如果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可起訴到法院,法院確認符合規定離婚條件,可以判決離婚。但是在訴訟過程中,法院一般都主持雙方調解,如果雙方達成一致,會簽訂調解協議,法院會出具民事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需要再辦理離婚證的。
協議離婚的辦理程序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①戶口證明;②居民身份證;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④離婚協議書;⑤結婚證。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離婚協議你已簽完,而且也簽字劃壓的情況下就已經具備法律效應,雙方當事人的協議是每個人各執一份,這樣才受法律的保護,說明你與她之間簽的協議已生效!
沒有領取離婚證,只有夫妻雙方憑意愿寫了一份協議書,完全不能算正式離婚。
離婚一定要經過法院,或去民政部門,經判決和協議離婚,領取離婚證,才能算正式離婚。
你們雙方共同協商,所簽署的協議書,法律上是不予認可的,屬無效協議,這僅是我的個人看法,不當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