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法院會判決離婚_什么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離婚?
特邀律師
這個問題涉及到我國《婚姻法》,可能判離,也可能不判離。
1,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訴訟離婚(簡單通俗的說,就是通過打官司離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的。
具體情況,法院會根據婚姻法衡量。
2, 法院對提起訴訟離婚的,首先是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并且法院認為“感情確已破裂”的,才會判決離婚。
換句話說,如果法院認為感情還沒有完全破裂 ,那么可能判決不離婚。
那么,怎么樣才算“感情確已破裂”?
看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其實,對于這個問題,學習一下我國《婚姻法》,就應該理解得差不多了。
法院只有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才可以判決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我是法律解憂君,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解憂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辦理案件。民事離婚糾紛,我都辦理的麻木了。接下來我會結合辦案經驗及司法實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為您釋疑和支招。
對于離婚案件,一方主張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這種情況屢見不鮮。其實法官辦理起來很簡單,就是看有沒有法定的離婚要件,如果有,其中一方不同意也沒用,如果沒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在第一次起訴時是不可能判決離婚的。那么什么是法定離婚要件呢,如果沒有法定離婚要件,怎么才能把婚離了呢,請往下看。
通常我們所說的法定離婚要件,最常見的就是分居滿兩年,司法實踐中也是這種情況第一次就判離的情況最多。一般夫妻二人想要離婚,多數都是感情不合,感情不合的話,分居的就多了。分居只要滿兩年就符合法律規定的感情破裂的要件了,不論對方是否同意,第一次都是判決離婚的。當然了,分居是需要證明的,比如你外出打工兩年多了,或者離開家自己在外面住兩年多了,只要開個介紹信,就符合條件。還有就是分居的含義搞清楚,不同于分床,也不是說你外面住半年回來你倆又睡一起了,然后你又外住半年,這都不是分居,分居是分開持續滿兩年。其他的感情破裂的要件比如說他家暴,你當時報警了,警察做筆錄了。比如說吸毒,你有證據證明即可,比如說遺棄,你生病了,不管你的死活。這些都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證據。有這些證據中的一個,你第一次就可以離婚。
假如你沒有感情破裂的證據或者你的證據沒有證明力,此時對方就是不離,法官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但是只是說這次不判離婚,六個月后你在一次起訴,那時候就可以判決離婚了,不論他是否同意。這個六個月的起算點是你撤訴之后,或者法院判決駁回你離婚請求之后開始算,實踐中這樣的情況法官都會勸你撤訴,你直接撤訴就完事,因為撤訴的話就開始計算了。
綜上,經過解憂君的解釋,你是否明白了關于離婚的那些事呢,但還是要提醒大家珍惜婚姻,珍愛彼此。
我是法律解憂君,歡迎大家評論留言互動,有問題的可以提問,我會一一回復,大家幫忙點點關注點點贊,謝謝大家,祝大家生活愉快。
1:判決離婚的標準是“感情確已破裂”2:具體的認定標準是: 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