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向債務人追償期限_擔保人的擔保時效是多久?
特邀律師
1.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主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保證人之所以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是因為其根據合同承擔了保證責任,先行替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了債務,但并非保證人自身欠債權人的債務。
3.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實際上就取代了債權人的地位,保證人有權在其承擔責任的限度內向債務人追償。
4.保證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人民法院對主債權的判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一般訴訟時效2年。
銀行擔保貸款為例,一般會在擔保協議內明確指出擔保期限,正常的短期借款一般都是一年,借款人按期全額歸還本金利息后,擔保人承擔的擔保責任就此終止。也有一些情況,一般是在3年或者5年,只要借款人一直持有此筆借款,當然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時,需要歸還本息,之后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在此期間擔保人就一直承擔擔保責任。
總結一下,具體還是要看擔保合同中是如何約定的。
保證人能夠獲得追償的前提是,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履行能夠使得債務人獲益。那么主債務訴訟時效已過,應有兩種情況:
1,債務人對債權人明確提出時效經過的抗辯權,那么這個抗辯權的行使使得這個債權能獲得法律保護的數額降為零,保證具有內容和范圍上的從屬性,那么保證數額也因此降為零,此時保證人必須行使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時效經過的抗辯權,沒有行使而清償的,沒有使得債務人獲益,這種情況不能像債務人追償。
2,主債務訴訟時效已過,債權人向債務人求償,債務人沒有提出時效經過的抗辯權,那么這個債權債務在法律上得以復活,但事實上債務已過訴訟時效,那么保證人也可提出主債務訴訟時效的抗辯權,保證人沒有提出而清償的,因為債權債務的復活,使得債務人獲益,那么這種情況是可以找債務人追償的。
保證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應適用于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的一般規定,自人民法院對主債權的判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一般兩年內須提起訴訟?! 睹穹ㄍ▌t》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谝话偃邨l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谝话偃藯l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谝话偃艞l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谝话偎氖畻l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在行使追償權的法定期限內,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承擔責任,生效的判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材料,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