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事故致人死亡_發生醫療事故一般怎樣解決?
特邀律師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賠償包括:(1)喪葬費。喪葬費即安葬死亡病人所必需的費用,包括存尸費、葬禮費、火化費、辦葬期間有關人員合理的吃、住、交通等費用。標準按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死者生前扶養的人生活補助費,死者是唯一扶養人的,被扶養人的必需生活費全部由當事醫院負擔。還有其他扶養人的,當事醫院一般只負擔死者生前負擔的那部分。標準與殘疾喪失勞動能力應賠償的扶養費相同。(3)死亡的補償費。按照規定,死亡的賠償金按照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死亡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賠償最長不超過六年。
衛生部門接到醫療機構報告后判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進行調解,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喪葬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有承擔醫療事故責任機構支付。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規定治療過程中致人死亡構成一級甲等醫療事故的,只能按照規定給予最高不超過6年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而沒有規定賠償死亡賠償金,這就形成了法律實施的一個空白。同時,構成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的卻可以依照該條例給予30年的殘疾生活補助費(按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費)。這樣易誘發醫護人員的道德危險,若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醫療機構在治療患者時,因致人死亡無需賠償死亡賠償金,就會出現“治傷不如治死”的嚴重違背常理的現象,加劇醫患關系的緊張程度,不利于社會和諧。醫療事故糾紛中若出現患者死亡的情況,法院在審判實踐中應按照《民法通則》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規定辦理。建議先與醫院協商,協商不成的,起訴對方,請求法院按照上面的2為依據來公平判決。
謝邀請,怎么處理我個人認為首先報警備案,,然后起訴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祝你工作順利,幸福快樂!
這個醫院是洋王殿:不為人民是為錢:五十多天錯珍斷:患者死亡必承擔:現在醫學都先進:定是醫生變壞蛋:呼吁全民要醒悟:不可拿著生命玩:千打算:萬打算:丟了性命玩不轉:
這個有好多種情況分析:
1、人在救護車上,但院方救護人員未采取任何救護措施,也就是說如果救護車沒有履行責任,并且救護車的過錯與死者的死亡有因果關系,救護車應該承擔責任。責任肯定是在院方。
2、看病人死亡的原因,如果救護車履行了救護責任,病人因為身體原因死亡,救護車不承擔責任。
3、如果是救護車去遲了,病人在半路死亡,死亡家屬現在索要賠償,駕駛員有責任么,駕駛員要賠償嗎?還是醫院賠償?這種情況一般屬醫院賠償,司機不賠償,因為司機受雇于醫院,直接起訴醫院好了。
4、救護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病人死亡的能否要求醫療機構賠償?如果病人上車前即發生昏迷的情況,病變為死亡的主要原因,而交通事故不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這種情況主要責任不再院方。如果是輕傷則責任主要在對方。
這里給大家再認識一下什么是救護車:
在過去的40年里,救護車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直到20世紀60年代后期,救護車的主要任務還僅僅是將人們從事故現場盡快運送到醫院。車內空間十分狹窄,只有一些非常基本的急救設備。然而從那以后,救護車和救護人員都發生了變化。
現代救護車的內部比較寬敞,使救護人員有足夠的空間去往醫院的途中對患者進行救護處理。現代救護車內還攜帶了大量的繃帶和外敷用品,可以幫助止血、清洗傷口、預防感染。車上還帶著夾板和支架用來固定病人折斷的肢體,并避免病人頸部和脊椎的傷害加重。車上也備有氧氣、便攜式呼吸機和心臟起搏除顫器等。大多數救護車上還帶有病人監護儀,可以在前往急診室的路上監測患者的脈搏和呼吸。這些檢測數據可以通過無線電發送到醫院。
許多現代救護車上的工作人員都是專業急救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大型體育盛事、高速公路繁忙路段等高風險場合的工作人員,他們能夠進行高水平的急救處理。他們在現場和途中的專業救護經常能夠挽救傷者的生命。他們受過診斷患者傷勢的訓練,所以他們可以提前用無線電傳送數據,并建議醫院讓哪些醫護人員和技師做好準備,并備好相應的手術用具。
救護車司機受過專業培訓,可以在繁忙的路段、夜里和壞天氣里快速安全地駕駛。
培訓也包括救護車打滑控制和野外駕駛。速度固然重要,不過當車上運載著一名重病或重傷的患者,其他工作人員又在對他進行急救時,平穩行駛也是必需的。能夠快速駕駛,并且在拐彎處不傾斜,在凹凸不平的路上不顛簸,這需要優秀的駕駛技術并且精神高度集中。
救護車一般都有動力轉向系統、額外的翻車保護桿和經過改良的后部懸掛,以保證它們能夠平穩地行駛。救護車在運輸非緊急病人時可以乘坐8人,在事故和緊急狀態下只能運載一副擔架。
高效的救護車服務應該能在緊急呼叫后20分鐘內到達現場。不過,無論救護人員受過多么良好的訓練,迅速到達現場經常都很困難,特別是在擁擠的城市交通中,以及在城鎮里的老舊破敗區,因為在那些地方有些街道的標志可能都丟失了。
其實剛看到這個問題,第一反應是想到了《變形金剛》里面的救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