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傷殘和交通事故傷殘_工傷十級與交通事故十級傷殘區別?
特邀律師
1、工傷認定書已經下來了,但是不清楚這兩種鑒定有沒有時間上的順序?
如果先做工傷鑒定,那么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會不會參考工傷鑒定的結果?
或者說兩者會不會互相影響?
答:只要在有效時間段內,先做哪一個無所謂。
兩個傷殘鑒定之間不會互相影響。
2、交通事故最終理賠的時候依據是不是完全依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答:交通事故引發的賠償不知是傷殘賠償,還包括別的很多賠償。
對于傷殘賠償,傷殘鑒定結果是唯一的依據。
二者得到的殘疾賠償金不一樣,交通事故殘疾還有精神撫慰金,工傷沒有,二者評定的標準也不一樣,二者得到的待遇不一樣
1、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標準和工傷的傷殘鑒定標準不一樣。
2、如果是工傷傷殘等級鑒定,勞動部門會安排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如果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話,一是由法院指定國家認定的司法鑒定機構,一是由雙方協商 認同的司法鑒定機構。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標準更嚴格(例:同樣10級,工傷全身各部位骨折傷愈后無功能障礙即可,但交通事故中,以腿為例則要兩腿高度差 6CM才可)。3、賠償額計算方式不一樣,工傷的支付是個長期過程,一次性支付的數額很少,而且對受害者不利,而交通事故一般是一次性賠償,數額大但無延續性,除非另有約定。工傷鑒定依據的是《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交通事故傷殘評定依據的是《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兩者的適用范圍、鑒定主體、鑒定標準和賠償標準均不一樣。
賠償的計算標準不同。工傷賠償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確定的,交通事故賠償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定的。
工傷九級傷殘賠償:
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的發票確定。停工留薪期工資:期間按原工資福利支付,原工資指的是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住院期間護理費和伙食補助費:前提:住院;根據當地標準確定。勞動能力鑒定費用:根據鑒定發票確定。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9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前提: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具體標準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交通事故九級傷殘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20年*傷殘系數(九級傷殘系數為20%).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1、首先要明確的是,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并不全部屬于工傷,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2、如果被認定為工傷,我認為將會得到部分雙重賠償,即除醫療費之外的工傷賠償項目都可以得到雙重賠償。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2014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第三款規定:“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人身損害,交通事故和工傷三者的傷殘鑒定標準是不一樣的,不同的損害性質根據不同的評定標準。
人身損害的損傷程度分為輕微傷、輕傷和重傷,這是劃分是否負刑事責任的標準,致人輕傷至重傷的要負刑事責任。
你說你是輕傷,這是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而作出的。
因刑事、民事(不含工傷、交通事故)和行政行為致人身損害的傷殘等級是根據《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準》而作出的(你的傷殘程度應該根據這一標準)。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而作出。
工傷傷殘等級是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而作出。
他們本質區別在于:
1、依據的法律法規不一樣。工傷依據的是《工傷保險條例》,鑒定標準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以勞動法為根本。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依據的是《交通法》,他的鑒定標準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2、他們所針對的對象不同。工傷的對象是勞動合同和工傷保險三方,及勞動者、雇用單位和社會保險,他充分保護了勞動者的權益,如果用人單位正常繳納了工傷保險,同時也為企業減輕了工傷事故的經濟損失,與交通事故不同的是,工傷事故,有停工留薪、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等與勞動、勞動能力相關的賠償方式,所以,他所保護的對象一定是合法勞動者(年齡、工作狀態均滿足合法勞動者要求)。而由于需要保護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和恢復狀況,所以評級起點低。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主要針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他包括任何人群,比如退休的老人和嬰幼兒,他們評殘起點高,對勞動務工的平常沒有工傷保險條例的詳盡。
3、他們的意義和險類不同。工傷主要針對企業難以避免的生產事故,對傷者和企業帶來較大的意外損失,所以他主要保護勞動關系的雙方,在出現意外,都有一定的保障。核心還是勞動保障,屬于社會險。交通事故核心主要是基本的人身生命保障,險類屬于商業險。綜合比較,工傷事故的傷殘待遇比交通事故更容易評殘,待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