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首次轉移登記是什么意思_請問商品房轉移登記是啥意思?
特邀律師
房地產因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并、判決等原因致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申請房地產權屬情況變化后的轉移登記。登記時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一)所購買的房產為新建商品房應提供的材料: 1、經過商品房預(銷)售辦公室備案的購房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 3、購房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4、買方為個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買方為單位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委托函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二手房買賣過戶需要的材料:房屋所有權證、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雙方身份證明等。 (三)需過戶的房屋屬于贈與性質的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 2、經公證處公證的《房屋贈與公證書》; 3、贈與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需要代辦的,另出具《委托公證書》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過戶房屋屬于繼承的所要提供的、包括房屋所有權證、經公證處公證的《繼承公證書》、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等材料。
新房交易這種情況是在購買現售商品房的時候,簡單的來說就是說你在購買已竣工的樓盤的時候去房管部門將該套房屋的所有權從開發商的名下轉移到你的名下。初始登記就是開發商在竣工后將未銷售商品房的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而預售商品房在購買的時候并不是直接購買該房屋的產權,而是和開發商約定在竣工后該套房屋屬于你,開發商不得再銷售或者抵押給他人而進行的,叫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
指當事人約定買賣房屋或者轉讓其他不動產物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作的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
初始登記
房屋轉移登記是指房屋因買賣、贈與、交換、繼承、劃撥、轉讓、分制、合并、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面進行的登記,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 日內申請轉移登記。
開發商都是一手房,你買的可能是退的房源
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內,由開發商向登記機關申報,經過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核,確認某一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通過確權以后,開發商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大產權證)。這個過程只能由開發商來辦。開發商不進行初始登記,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損失的數額不好估計,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沒有初始登記,不能辦理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只有開發商進行初始登記,取得了大產權證以后,購房者才能申請辦理轉移登記,領取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擴展資料:房地產權初始登記程序: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2、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采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政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后的確認批準,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文件要求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30日內做出準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權利人。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后2個月內核準登記,并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后1個月內核準注銷,并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從開發商手里買的房子,辦理不動產證時登記申請書填寫的登記類別為轉移登記,這個很正常。因為買受人辦理的不動產登記并非是首次登記,而是由開發商轉讓不動產所進行的登記,因此,屬于轉移登記。
開發商在工程竣工后需進行初始登記
為什么開發商需要辦理初始登記呢?這是由法律規定的。
1、開發商擁有已竣工驗收合格房屋的所有權。
開發商開發房地產項目,通過有償出讓方式獲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使用權人是開發商。開發商投資并組織施工單位建造房屋,根據《物權法》第三十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由此,開發商對其開發的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
2、依照法律規定,物權的設立需經依法登記。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十一條規定,依照《物權法》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這也就是說,開發商在沒有進行不動產初始登記之前,是不能轉讓房屋所有權的。
而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因此,開發商銷售的房屋,必須先辦理不動產登記,才能辦理轉讓過戶手續給買受人。
此外,《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也規定,未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不得辦理不動產其他類型登記,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顯然,開發商辦理不動產初始(首次)登記是必須的程序。
3、開發商需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辦理初始登記。
通常在竣工綜合驗收合格后,開發商需請有資質的房屋測繪公司對項目進行逐套測量房屋面積,根據測繪成果出具房屋測繪報告,并報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根據要求報送以下資料,申請不動產初始登記(首次登記):
(1)國有土地使用證和項目批文;
(2)規劃驗收合格證明;
(3)竣工驗收備案表(備案證明);
(4)房地產調查或房屋測繪報告;
(5)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6)其他必要材料。
完成初始登記后,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不動產初始登記證明。
開發商銷售房屋屬于將所有權轉讓給買受人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涉及房屋的不動產物權登記包括以下類型:
首次登記:也稱初始登記,即不動產進行的第一次登記。
轉移登記:因買賣、贈與、繼承、合并、分割、互換等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或者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的。
抵押登記:因抵押權設立進行的登記。
注銷登記:因不動產物權滅失,或不動產被依法沒收、收回,或者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員會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利消滅而進行的登記。
更正登記:因登記信息內容錯誤而進行的修正登記。
異議登記: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事項有誤,而權利人不同意更正時,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
預告登記:權利人為了保證未來物權的實現而進行的登記。例如,預售、買賣、抵押房屋時,可以申請預告登記。
查封登記:人民法院查封不動產時進行的登記。
由此可知,買受人在辦理購買的商品房不動產權證時,實際上是開發商把房屋所有權轉讓給了買受人,因而屬于轉移登記。如果買的是期房,買受人可以申請預告登記,以防止在辦理房屋產權證之前出現房屋權屬爭議。
現在的產權登記證就不那么寫,防補之不諫在地上還建在空中,但是一棟樓十幾層20幾層甚至30幾層共用的是一個地皮,這個地址只能辦一次土地使用證!你現在已經拿到了產權登記證也就是說地產集團在建設的時候辦過了土地使用證!所以沒有任何毛病不用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