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的房子可以做抵押嗎_被查封的房屋能抵押嗎?
特邀律師
查封中的房產其產權是被凍結了的,無法辦理銀行貸款的抵押登記,所以就無法辦理貸款,解封后是可以辦理貸款的。銀行貸款對房屋要求:(一)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查封凍結的房屋是不能交易的),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二)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與貸款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并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是可以的。 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產,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賣,變賣等,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執行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規定: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五百零八條規定,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后,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被法院查封,依法屬于限制權屬尤其是處分性權利的司法控制措施,未經法院解封前財產處于法院控制狀態,所以,被查封的房子應該不能用于對外行使權利。將房子進行抵押,屬于在房屋上設置抵押物權,那么,既然房子已經被司法查封肯定就無法辦理抵押他項權登記,也無法取得他項權證,最多只能簽訂一份抵押合同,這份抵押合同顯然不具有抵押應該有的物權效力,所以以查封房產抵押的行為違法
1. 查封是限制權利,針對交換價值。 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五條規定:“已經設定抵押的財產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者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的效力”。 所以增加財產擔保不代表能解查封,需要交清欠款或則案件完結。 2.抵押房產再抵押問題,已經抵押也就限制了交易轉讓,最好是墊資代還后撤他證再抵押交清欠款。
被法院凍結的房子,不可以抵押貸款。銀行不會給辦理的,到房產登記部門也辦不來。《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如果你的生效判決在前,他這種行為會被撤銷
1.可以抵押給個人。
2.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需要咨詢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所謂的房管所。
3.目前國家取消了針對個人的房屋強執公證,只能去做借款公證,對于出借方略有風險。
4.一般放款前或核實房屋狀態,別有查封或者馬上被查封的風險。
5.放款前也要看個人一些信息,比如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