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產證上加配偶名字_房產加配偶名字?
特邀律師
有的女人在結婚的問題上,非得要在婚房上加上名字,美其名是看男的是不是真心的愛,或者是給愛上份保險。反正是不上名字就不結婚相威協,其實這樣做完全沒有必要,只能在婚前就埋下了矛盾的萌芽。
沒人結婚是奔著離婚而去的,加名字無非有兩個圖。第一種意圖說的不好聽就是以結婚為由而騙取財產,婚前不僅要大量的彩禮,三金,房產上加上名字,日子沒過多久就鬧著要離婚,不退還彩禮,還鬧上法庭要求分割房產。
第二種,要求房產證加名字就是為了給婚姻穩固加一道保險, 好像有了房產做抵押,就能牽手百年一樣。其實他們都不懂法,現在的婚姻法對于什么是屬于婚前財產有著明確的規定,就算離婚,房產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也是男方婚前的財產,與婚后的共同財產完全是兩碼事。
只要是男方在婚前獨資買的房子,有充分的證據鏈做證明,就算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這個財產還是屬于男方婚前財產,離不離婚都與女方沒有半毛錢關系,這是有法律明文規定支持的。
所以說,結婚還得看兩個人有沒有真正的愛情,結婚后有沒有固定的經濟收入做支撐,這兩點才是維系這個家庭的穩固最重要的。老話說的好,貧困夫妻百事衰,如果一個家庭光有愛情是不能當飯吃的,必須得有經濟的基礎作為家庭開銷的支撐,家才能正常的運轉起來,幸幸福福,樂樂呵呵的牽手百年。
第一種情況:無貸款房產證加配偶名字。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請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請,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基本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費用一般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
第二種情況:有貸款房產證加配偶名字。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需征得貸款銀行同意)。 2、辦理所需要的費用:除了第一種情況里說的少量工本費外,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還需要另外加100元費用;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可以的,房產證是可以添加妻子名字的。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如果房子處于在貸款中,可以到公證處辦一份公證協議:房子還清貸款后同意添加妻子名字。另外需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辦理所需要的費用除了前面手續費外,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費用。
若一方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則只需帶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這三類證件正本及復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同時產權人要到現場根據產權變更登記處的要求,寫同意加名的書面聲明,并在聲明上簽名蓋手印。
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處分共有不動產申請登記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請,但共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不動產份額,應當與受讓人共同申請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