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報銷醫藥費還是先鑒定傷殘_保險傷殘鑒定是醫后,還是醫前?
特邀律師
傷殘鑒定一般是治療基本終結后進行。但是法律上對此沒有統一的規定。因此各地法院對此要求并不完全一致。
一般來講,需要做傷殘鑒定的當事人,需要先提起訴訟,咨詢一下法官。多數情況下,需要出院后三個月左右進行。提起傷殘鑒定申請,列明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簡要介紹造成傷殘的事由,要求進行鑒定的項目(如傷殘等級,陪護人數和時間,傷殘器械用品等,項目選擇盡量考慮周全一些)。法官會召集訴訟各方,在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當中抽簽決定鑒定機構。
抽簽決定鑒定機構后,法院會簽發鑒定委托函給鑒定機構,鑒定機構會聯系申請人,溝通一下傷情,需要繳納的費用,鑒定時間地點等。申請人繳費后按協商確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鑒定即可。鑒定結論一般一個月左右即可得出。
一、工傷認定書下來,在沒有做傷殘鑒定之前,可以先去報銷醫療費用的,之后傷殘鑒定之后,再申請傷殘待遇。二、申請工傷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1、工傷認定受理書。2、工傷認定決定書。3、傷殘鑒定意見書。4、診斷證明書。5、醫療發票及清單。6、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7、申請人銀行存折或卡復印件。
交通事故索賠,首先應當是有交警劃分交通責任,出具相應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相關醫療費可以有保險公司墊付。不過需要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通知,按照有關規定向醫院的在銀行開設的專門賬戶進行墊付。絕對不能支付現金。
除醫療費之外,相關責任方還應當對人身損害賠償作出賠償。比如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后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
傷殘賠償金,一般是等待住院結束之后,到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去鑒定勞動能力,根據傷殘情況的等級確定賠付標準。
一般像護理費、誤工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這樣的待遇,都是要通過法院起訴來進行申請的。
當然,如果不想那么麻煩,不走法院審判程序,也可以進行私了。不過這種情況下就要各讓一步,受到的賠償可能不如法院起訴多。畢竟我們上法庭還是需要請律師的,律師收費標準一般是按照獲賠額度的10%~15%確定,一般不會低于兩三千元。
所以,很多事還是要綜合考慮的好。
以上16萬費用,1、其中14萬的醫療費大部分都能得到賠付,其中交強險賠付1萬元,剩下13萬扣除非醫保的醫藥費用后由商業第三者責任險賠付。2、護理費1萬元,如果有護理合同和發票,可以在交強險限額內得到賠償;3、給對方的生活費1萬元,保險公司只能按照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按當地公務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乘以住院天數來計算(超過部分需自己承擔),也在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賠付。3、殘疾賠償金需要知道事故發生地、受傷者的定殘時的年齡、戶口性質(農民還是城鎮居民),評殘的等級。(比如北京城鎮居民、60歲以下、評殘為十級,那殘疾賠償金:36469X20年X10%=72938元);4、如果傷者有工作和固定收入,可以出具誤工及扣款證明,也可以在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賠付。5、如果傷者有撫養的未成年人或無收入來源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老人,還可以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6、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還可以賠償治療中實際發生的交通費。
工傷認定書還沒有下達,那么是不能進行工傷傷殘鑒定的,而醫療費是不能使用醫療保險進行報銷的。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四)在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