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綜合所得稅率表_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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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的稅率,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額)-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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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按月換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拿稅后工資的飄過
從2019年開始,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
1.綜合稅制是指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項,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以收入減20%的費用后的余額再減按70%后計入為收入額。
例如,劉先生2019年3月份取得工資(未扣減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的應發工資)8000元、勞務報酬5000元、稿酬10000元、特許權使用費2萬元,那么,該月的個稅應稅收入額為:
8000+5000×80%+10000×80%×70%+20000×80%=8000+4000+5600+16000=33600元
2.對于居民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0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假設張女士2019年全年的綜合所得(其中工資為未扣減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的應發工資)為170000元,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為12000元,專項附加扣除是56000元,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為6000元,其2019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為:
170000-60000-12000-56000-6000=36000元
應繳個人所得稅:
36000×3%=1080元